美女高潮潮喷出白浆视频,欧美村妇激情内射,日本少妇被爽到高潮无码,CHINESE猛男自慰GV

當前位置:100EC>數字零售>【電商快評】《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如何確保個人信息安全?
【電商快評】《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 如何確保個人信息安全?
發(fā)布時間:2019年05月30日 15:05:30

(網經社訊)5月28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fā)布了《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全文鏈接:qjkhjx.com/detail--6510609.html)(以下簡稱“《數據安全管理辦法》”),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網絡運營者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用戶體驗、定向推送信息、研發(fā)新產品等為由,以默認授權、功能捆綁等形式強迫、誤導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其收集個人信息。

《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對網絡運營者在數據收集、處理使用、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三方面作出了要求,包括企業(yè)利用用戶數據和算法推送新聞信息、商業(yè)廣告時,應標明“定推”字樣、并為用戶提供停止接收定向推送信息的功能等。

無獨有偶,5月24日據網信辦官方通報,在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jiān)管總局指導下,App專項治理工作組開通了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網民舉報。期間,工作組收到大量關于App強制、超范圍索要權限等舉報信息。統計結果顯示相當部分APP都有存在強制超范圍索要權限情況,平均每個APP申請收集個人信息相關權限數有10項,而用戶不同意開啟則APP無法安裝或運行的權限數平均僅為3項(詳見《百款常用App申請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權限列表》www.cac.gov.cn/2019-05/24/c_1124538535.htm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發(fā)布快評:百個APP用戶信息調查 存強制超范圍要權限(詳見:qjkhjx.com/detail--6510501.html)。

另據“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www.315.100ec.cn )近年來受理的全國電商投訴案件數據表明,包括天貓/淘寶、京東、唯品會當當網、蘇寧易購、國美在線、1號店等在內的電商平臺,以及窩窩團、美團、大眾點評、百度糯米攜程、去哪兒、支付寶等在內的生活服務O2O平臺,均曾出現用戶信息泄露事件。而僅2018年,就多次出現用戶個人信息泄露事件,圓通、順豐十幾億條個人信息在暗網被出售,以及12306數百萬條旅客信息在網上被出售等。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李旻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存在以下幾大亮點:

亮點一:既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保護 又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李旻表示,《數據安全管理辦法》第一條明確指出其上位法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等法律法規(guī),《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將數據活動的范圍界定為“利用網絡開展數據收集、存儲、傳輸、處理、使用等活動”具有上位法依據,即《網絡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第(四)款:“網絡數據是指通過網絡收集、存儲、傳輸、處理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并非僅僅是《網絡安全法》第十條的細化配套實施辦法,其更為側重對個人信息安全的保護。

此前,已出臺的與個人信息有關的文件包括《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guī)范》(下稱《規(guī)范》)、《互聯網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指南》(下稱《指南》)等,《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可能作為部門規(guī)章發(fā)布,效力層級比《規(guī)范》和《指南》更高,進一步實現《網絡安全法》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的宗旨。由于《數據安全管理辦法》發(fā)布在中美貿易華為攻堅戰(zhàn)期間,既是大數據時代我國數據安全的剛需體現,也在為5G市場鋪平國內數據處理合規(guī)化道路。

亮點二:收集個人敏感信息和重要數據需備案

李旻律師認為,與《規(guī)范》中將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列入隱私政策的內容要求中不同,《數據安全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制定并公開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guī)則”,且強調“如果收集使用規(guī)則包含在隱私政策中,應相對集中,明顯提示,以方便閱讀”,突出信息使用規(guī)則的重要性,以便個人信息主體享有充分選擇權。

此外,對于此前網絡運營者超出運營需要收集個人信息的行為予以限制,對“網絡產品核心業(yè)務功能運行的個人信息”以外的信息,網絡運營者不得因個人信息主體未同意收集而拒絕提供核心業(yè)務功能服務。

此外,李旻律師還表示,在指導性國家標準《規(guī)范》對敏感信息收集限定的基礎上,《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大力保護用戶隱私,要求“網絡運營者以經營為目的收集重要數據或個人敏感信息的,應向所在地網信部門備案”,通過國家強制力對隱私信息的收集使用予以限制,在隱私信息泄漏時亦有跡可循,以實現個人隱私信息的數據安全。

亮點三:明確大數據推送合成信息標注“定推”、“合成”等字樣

李旻律師表示,與《電子商務法》要求競價排名結果需顯著標明為“廣告”的規(guī)定相類似,為保護用戶的知情權和拒絕廣告推廣的選擇權,《數據安全管理辦法》要求利用用戶數據和算法推送新聞信息、商業(yè)廣告需顯著標明“定推”字樣, 并為用戶拒絕接受定向推送信息提供選擇權。

此外,對于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自動合成新聞、博文、帖子、評論等信息需顯著標明“合成”字樣,針對以往屢禁不止的網絡水軍利用技術手段自動刷貼、刷評論的行為,《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嚴令禁止以謀取利益或損害他人利益為目的自動合成信息的行為。

亮點四:明確針對新型數據的安全管理

“《數據安全管理辦法》針對網絡爬蟲等抓取網頁的自動化手段,明確限制在不妨礙網站正常運行的范圍內,并列明具體的訪問收集流量不得超過網站日均流量三分之一;針對“大數據殺熟”等歧視性推送行為,其要求網絡運營者開展定向推送活動應誠實守信,嚴禁歧視、欺詐等行為?!稊祿踩芾磙k法》針對新型數據的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能及時填補因社會發(fā)展導致的法律漏洞,具有前瞻性。”李旻律師表示。

《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對于近年來層出不窮的網路數據安全問題予以細化規(guī)定,如對以往手機app過度獲取權限的問題,其要求“網絡運營者不得以改善服務質量、提升用戶體驗、定向推送信息、研發(fā)新產品等為由,以默認授權、功能捆綁等形式強迫、誤導個人信息主體同意其收集個人信息”;對數據泄露才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的問題,其明確數據安全責任人的任職要求,突出網絡運營者主要負責人、數據安全責任人的姓名及聯系方式等。

李旻律師認為,盡管《數據安全管理辦法》尚存在部分概念及定義有待明確等問題,但從加強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意識、規(guī)范企業(yè)數據處理活動的角度來看,其影響不容小覷。大數據時代的數據安全管理尤為重要,《數據安全管理辦法》是我國逐步構建數據安全監(jiān)管的框架的初步成果,也是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的必然要求。

總結:我國對數據保護的推進是時代的必然選擇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億達(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認為,去年GDPR出臺之后也產生了幾例比較著名的高額處罰案例,美國方面Facebook等提供互聯網服務的公司也數次因數據保護問題被群眾以及監(jiān)管機構問責,我國對數據保護的推進也成為了必然。

董毅智認為,本次《數據安全管理辦法》主要強調了網絡運營者對于數據收集、使用的規(guī)范性,并第20條、第21條、第23條設立了類似GDPR中的被遺忘權內容,但這部分總體來說并不細致,網絡經營者對于已經散發(fā)出去的信息如何處理?用戶是否有權要求網絡經營者對已經散發(fā)出去的信息進行刪除或者負責?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數據安全管理辦法》特別指出對于用戶轉發(fā)的他人制作的信息應當標注用戶表示這件事,以及對于假冒、仿冒、盜用他人名義發(fā)布信息的舉報投訴,網絡運營者應當及時處理,這部分內容與知識產權保護相交叉,適用過程中對網絡運營商的技術以及對知識產權的認識提出了需求?!倍阒钦f到。

董毅智還認為,數據安全責任人的身份也值得關注,在網絡運營過程中數據安全責任起到了監(jiān)督、組織、負責的作用,“網絡運營者應為數據安全責任人提供必要的資源,保障其獨立履行職責”,那么在其尚未履行職責時,如何與其他法律相銜接?又如何評估其職責履行?如何保障其并非形同虛設?除去監(jiān)管部門的壓力,如何讓企業(yè)自身進行嚴格地評估?

“去年互聯網“殺熟”一度成為熱門,這背后也是數據泄露的問題。”董毅智提到。

最后,董毅智表示,基于用戶對平臺服務的信任而建立起的“黏性”,卻成為了某些平臺進行差別定價、數據反復買賣的“底氣”。此外,互聯網行業(yè)頭部企業(yè)的天然主導性,導致行業(yè)內部缺乏競爭,某些平臺更加肆無忌憚地出手。另一角度來說,過去對于同類競爭企業(yè)、上下游企業(yè)乃至行業(yè)之間的壟斷競爭產生了反壟斷法,而現在則對于同行業(yè)、跨行業(yè)之間企業(yè)聯手利用用戶信息提出了挑戰(zhàn)。

QQ圖片20190531135709.jpg


近年來,信息泄露事件屢屢發(fā)生,而App過度索要授權是個人信息泄露的導火索之一。互聯網信息安全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過度收集、非法收集、泄露隱患、非法售賣、無法注銷。為此,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www.315.100ec.cn)進行2019電商系列調查專項行動之互聯網信息安全,通過快評發(fā)布、滾動曝光、專題聚焦、密集播報、媒體聯動、法律援助,關注互聯網用戶信息安全。如果您有相關線索,請?zhí)峁┙o我們!  

為幫助電商各產業(yè)鏈相關主體更好的規(guī)避法律風險,即時解決法律糾紛,同時幫助需要融資上市的電商提供法律服務,網經社法律權益部推出電商法律服務產品,包括但不僅限于電商平臺合規(guī)審查與合規(guī)設置、專家法律研討鑒定會、電商法律顧問、電商內部法律培訓、官司訴訟代理、融資并購法律服務、行業(yè)標準制定以及網絡侵權輿情管理等。

相關閱讀:

【電商快評】百個APP用戶信息調查 存強制超范圍要權限

【電商快評】律師解讀網絡交易監(jiān)管辦法征求意見稿

首部《電子商務法》解讀報告(PPT 全文)

【電商快評】個人信息泄露又添新案 你中招了嗎?

【電商快評】在線外賣平臺信息泄露事件頻發(fā),誰之過?

【電商快評】網絡安全法十大亮點解讀 看信息泄露全貌

【電商快評】50億條公民信息泄露?為何信息泄露成常態(tài)?

浙江網經社信息科技公司擁有18年歷史,作為中國領先的數字經濟新媒體、服務商,提供“媒體+智庫”、“會員+孵化”服務;(1)面向電商平臺、頭部服務商等PR條線提供媒體傳播服務;(2)面向各類企事業(yè)單位、政府部門、培訓機構、電商平臺等提供智庫服務;(3)面向各類電商渠道方、品牌方、商家、供應鏈公司等提供“千電萬商”生態(tài)圈服務;(4)面向各類初創(chuàng)公司提供創(chuàng)業(yè)孵化器服務。

網經社“電數寶”電商大數據庫(DATA.100EC.CN,免費注冊體驗全庫)基于電商行業(yè)18年沉淀,包含100+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數據,150+獨角獸、200+千里馬公司數據,4000+起投融資數據以及10萬+互聯網APP數據,全面覆蓋“頭部+腰部+長尾”電商,旨在通過數據可視化形式幫助了解電商行業(yè),挖掘行業(yè)市場潛力,助力企業(yè)決策,做電商人研究、決策的“好參謀”。

【投訴曝光】 更多>

【版權聲明】秉承互聯網開放、包容的精神,網經社歡迎各方(自)媒體、機構轉載、引用我們原創(chuàng)內容,但要嚴格注明來源網經社;同時,我們倡導尊重與保護知識產權,如發(fā)現本站文章存在版權問題,煩請將版權疑問、授權證明、版權證明、聯系方式等,發(fā)郵件至NEWS@netsun.com,我們將第一時間核實、處理。

        平臺名稱
        平臺回復率
        回復時效性
        用戶滿意度
        微信公眾號
        微信二維碼 打開微信“掃一掃”
        微信小程序
        小程序二維碼 打開微信“掃一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