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一直以來,APP過度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困擾著許多人的日常信息通信生活。為了應對這一問題,上海市網信辦對屬地下載量較大及投訴較多的46款App開展了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檢查,其中不少知名APP位列其中。(詳見網經社專題:餓了么 小紅書 叮咚買菜 怪獸充電等因違規(guī)收集信息被“點名”http://qjkhjx.com/zt/kdxxxl/ )
出品丨網經社數字生活服務部
作者丨十九
審稿丨無痕
一、這46款APP“暗藏玄機”
據了解,此次專項檢查根據《個人信息保護法》《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12345市民服務熱線、市民來信舉報等線索,2023年4月至9月,上海市網信辦對屬地下載量較大及投訴較多的拼多多、小紅書、喜馬拉雅、嗶哩嗶哩、大眾點評、餓了么、安居客、途虎養(yǎng)車、Soul、盒馬、智行、叮咚買菜、蜻蜓FM、平安健康、華住會、星巴克、薄荷健康、拍拍貸、必勝客、美團眾包、一嗨租車、達達快送、世紀佳緣、螞蟻財富、流利說、趣頭條、買單吧、步多多、返利、洋碼頭、圓通速遞、上海停車、山姆會員店、怪獸充電等46款App開展了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檢查,共發(fā)現160余項問題。經過通報和跟進指導,截至目前,各App運營單位均已完成問題整改。
據通報,常見10種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問題包括:
一:隱私政策關于個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說明不完整、或與實際情況不一致。例如,在App的隱私政策中使用了概括性描述或未完整的列舉出收集個人信息業(yè)務功能,未準確列明收集個人信息的類型、目的、方式。
二:用戶不同意隱私政策,App拒絕提供服務。例如,App提供了無需注冊即可使用(如瀏覽、游客模式)的業(yè)務模式,但若是用戶不同意隱私政策,App拒絕提供任何業(yè)務功能。
三:未提供用戶主動勾選隱私政策、服務協議選項。例如,App在展示隱私政策時以默認接受的方式呈現,這使得用戶可能在不了解隱私政策細節(jié)的情況下被認為同意信息收集和使用規(guī)則,削弱了用戶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四:后臺模式下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例如,App在后臺模式下(一般用戶是無感知情況下),超越其合理功能范圍,頻繁地收集用戶的個人信息。
五:App收集敏感信息時未同步告知目的和必要性。例如,App在收集個人敏感信息(如精準定位信息、通訊錄、身份證號、銀行卡號等)時,未明確告知用戶這些信息將用于什么目的。
六:在用戶同意隱私政策前,App已經收集個人信息。例如,App首次運行時,在提示用戶閱讀隱私政策并征得同意前,已經調用系統函數收集Android_id、MAC地址、藍牙信息、應用列表等信息。
七:App未提供賬戶注銷功能或注銷后信息未及時清除。例如,App無注銷功能,或注銷存在各種障礙,無法完成注銷,或用戶注銷賬號后,App實際并未清除個人信息。
八:App在未涉及業(yè)務功能時提前申請可收集個人信息的權限。例如,App在用戶未實際使用業(yè)務功能的情況下,提前申請了與當前使用業(yè)務無關的電話、存儲、定位等系統權限。
九:頻繁申請權限干擾用戶使用。例如,在用戶明確拒絕授權某項系統權限后,每當App重啟進入同一業(yè)務功能時都重新索要用戶已拒絕授權的系統權限,或在用戶使用與該系統權限無關的功能時頻繁索要用戶已拒絕授權的系統權限。
十:無隱私政策。例如,App未提供隱私政策或提供的“隱私政策”未包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規(guī)則,無法確定個人信息的使用方式和保護措施。
上海市網信辦提醒廣大App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需按照《個人信息保護法》《App違法違規(guī)收集使用個人信息行為認定方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嚴格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的原則,提供完整清晰透明、易于理解的隱私政策;收集個人信息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過度、頻繁收集個人信息,不得因用戶不同意收集非必要個人信息,而拒絕用戶使用其基本服務功能;收集敏感個人信息時同步告知目的和必要性;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處理的個人信息安全。
二、APP“偷走”個人信息問題何解?
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種信息,常見的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工作單位、通訊號碼、住址、手機通訊錄、短信信息等。其中,敏感個人信息包括生物識別、宗教信仰、特定身份、醫(y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跡等,以及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的個人信息。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和刪除等都屬于處理行為。特別是對于收集個人信息的行為,無論是網絡安全法還是個人信息保護法都要求收集方公開個人信息處理規(guī)則,明確說明處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且必須在得到被收集者同意后才能進行。
解決APP“偷走”個人信息的問題需要多方努力。面對APP侵犯個人信息的現象,政府監(jiān)管部門采取了多種舉措加大個人信息保護監(jiān)管力度。2021年《個人信息保護法》正式實施,明確個人信息處理者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標志著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體系進入新的階段。此外,從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通報第一批侵害用戶權益行為App開始,此后不定期公布存在問題且未完成整改的App名單,截至目前共通報31批,涉及2000余款App及SDK。
對于APP運營方而言,他們有義務確保用戶個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在收集和使用個人信息時,應明確告知用戶信息的用途和范圍,同時采取足夠的安全措施來保護信息。嚴禁將個人信息用于非聲明用途,更不能未經授權共享給第三方。
此外,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律師提醒,個人信息被泄露后,常見的風險有:垃圾短信、騷擾電話;冒用身份進行詐騙、盜用信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用戶非必要不要提供個人信息,如手機APP非必要不要授予相關權限;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輕易透露個人信息;對于非實名認證的,可提供虛擬昵稱等。
三、APP自身千瘡百孔
除了上海網信辦通報的問題外,一些APP平臺自身也暴露出諸多的問題,據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根據投訴量顯示,2023年至今,被投訴的APP平臺居Top10的有:淘寶、拼多多、京東、二三良作、抖音、分期樂、大麥網、閑魚、快手、去哪兒;
11-20名為蘇寧易購、美團、一只船教育、學慧網、飛豬、BOSS直聘.、聯聯周邊游、微店、興為教育、小紅書;
21-30名為洋碼頭、店寶寶、寺庫、交易貓、潭州教育、幫考網、有贊、高教通、智行;
31-40名為紅布林、深海教育、中職通、唯品會、走著瞧旅行、天貓、小年魚、萬師傅、尚德機構、拍拍貸、魯班到家。
被投訴的問題主要集中在虛假宣傳、霸王條款、商品質量、虛假促銷、售后服務、訂單問題、客服問題、高額退票費、惡意罰款、退款問題、退換貨難、退店保證金不退還、發(fā)貨問題、信息泄露等。
若您遇上述類似侵犯個人信息App,歡迎登錄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進行維權投訴。
國內知名網絡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運行10余年來,與全國近千家網絡消費平臺建立對接,影響1億+網絡消費用戶,新系統實現一鍵投訴、24h在線、自助維權、同步直達、實時處理、進度查詢、評價體系、法律求助、大數據分析等諸多功能。目前,平臺“綠色通道”服務向廣大網絡消費平臺開放,平臺可自主申請入駐,實時受理、反饋和查詢用戶滿意度評價。為了更好地營造公開、透明、健康的網絡消費投訴環(huán)境,“電訴寶”公開版已正式上線,新增用戶投訴實時受理動態(tài)、月度平臺投訴量TOP10、熱點投訴地區(qū)、投訴榜(依據投訴量排行)等模塊,讓投訴過程透明化,一手掌握信息動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