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京東“停用”申通快遞?8月18日,京東平臺停用申通快遞發(fā)貨一事引起強烈關注。事件發(fā)酵源于京東在賣家論壇發(fā)布《關于合作快遞服務調整的通知》,其中提到,因京東開放平臺與包括申通快遞、國通快遞、如風達等在內的多家物流承運商合約陸續(xù)到期,8月31日后或無法在系統(tǒng)發(fā)貨列表中對其進行選擇,建議商家切換物流承運商。
據網經社(100EC.CN)了解,京東通知是7月24日下發(fā)的,目前京東的商家后臺發(fā)貨列表已經沒有申通的選項。除此之外,早在2017年8月,京東就曾終止天天快遞、百世快遞的合作。
申通內部人士表示,接到商家和網點的反饋后,嘗試與京東的相關負責人保持溝通,但問題至今沒有得到解決,該內部人士稱京東方面表示,此次終止與服務質量無關。
針對此事,2019年6月,申通與京東開放平臺的合同到期之后,雙方就續(xù)約問題進行溝通。而同一時期,阿里巴 巴集團通過戰(zhàn)略投資成為申通快遞的實際大股東,京東物流也提出了入駐阿里巴巴旗下電商平臺的合作需求,至今未得到響應?!氨局?、對等、共贏的合作原 則,京東與申通無法就續(xù)約問題達成一致,只能暫停合作。但我們的合作大門始終繼續(xù)敞開,期待與申通面向未來,尋找新的合作機會?!本〇|方面表示。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李旻表示,“京東平臺入駐的商家享有自由經營權,有權自行選擇與哪一家快遞公司進行合作。電商物流包含了兩個層面的合作,一是商家與快遞公司的合作,二是平臺與快遞公司的合作,但平臺與快遞公司之間的合作不應成為限制商戶與快遞公司合作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