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摘要:近日,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生活服務電商分析師陳禮騰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網絡服務類電商平臺的高速發(fā)展很容易導致企業(yè)內部管理體系不完善,管理存在漏洞等問題。共享單車也好、網絡約車也好,都是資本助推下高速成長起來的,其缺乏積淀。
陳禮騰表示,網絡服務平臺的服務其實是非常復雜的,難以標準化。要達到優(yōu)質的服務標準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而在平臺競爭前期,這些網絡服務平臺往往比較忽視服務的重要性,這也需要后期不斷完善。
以下是報道原文全文:《網絡服務平臺亂象頻發(fā) 完善監(jiān)管刻不容緩》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互聯網、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以及人工智能的發(fā)展,以互聯網為依托的各類網絡服務型平臺也“如沐春風”地不斷涌現。
網絡送餐、共享單車、共享出行等網絡服務平臺也迅猛發(fā)展并引領全球,網絡服務平臺的出現,也為民眾的衣食住行帶來了更多的便利。而在提供便利的同時,各種網絡服務平臺亂象也是時有發(fā)生。
亂象頻出
相較于傳統商務,無論是C2C、B2C還是B2B的電商平臺,在很大程度上能夠降低企業(yè)和消費者在交易中的生產、營銷等方面的成本,并且在縮短交易周期、刺激經濟快速發(fā)展的同時,也增加了不少的商機。
然而,各類網絡服務平臺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暴露出了不少潛在的問題。例如,近日,北京市公安局環(huán)食藥旅總隊會同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組織16個公安分局、各派出所等部門在聯合開展打擊整治網絡外賣送餐亂象專項行動中,查處、關停了黑餐廳窩點100余個,刑事、行政拘留30余人,凈化了網絡外賣市場環(huán)境。
事實上,不僅僅只有外賣服務平臺出問題,就連電商服務平臺、共享單車、共享出行等服務型平臺也是頻頻出現這樣或者那樣的問題。
有媒體曾撰文稱,當一些服務類的平臺在看到了巨大的市場商機后,一些貨物的展銷市場自然有所轉移,假貨當然也不會錯過這次“遷徙”。正是因為快速便捷的經營特色,電商平臺的包容性、多樣性、網絡無疑是假貨的理想溫床??礈柿诵枨螅曳€(wěn)了市場,假貨搖身一晃鉆進了電商這汪洋大海中,附著在正品大魚上而生,而消費者在“海釣”中也一不小心就會遇上假貨。
三個月前,滴滴順風車“鄭州空姐案”以及近期的“浙江樂清女孩乘滴滴順風車被司機殺害”事件,無疑不暴露出與滴滴發(fā)展過快、內部管理疏松所致。
事實上,在過去的幾年時間里,僅經過官方處理的滴滴司機性侵、殺人等案件就多達50多起。
資深互聯網金融專家、河北金融學院教授趙永新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這些網絡服務平臺在快速發(fā)展的過程中,電商假貨、黑餐廳以及共享出現的安全問題都與企業(yè)自身的內部管理以及監(jiān)管有很大的關系。
前不久,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發(fā)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李燕霞表示,國家出臺的網約車暫行條例規(guī)定明確,政府和平臺公司要實現信息共享,但并未規(guī)定相關責任。實際上,網約車平臺不報送信息、報送信息不真實的情形大量存在,如何實現平臺企業(yè)與政府監(jiān)管平臺數據共享,是亟待破解的難題。
網經社助理分析師陳禮騰在接受《中國產經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網絡服務類電商平臺的高速發(fā)展很容易導致企業(yè)內部管理體系不完善,管理存在漏洞等問題。共享單車也好、網絡約車也好,都是資本助推下高速成長起來的,其缺乏積淀。
完善監(jiān)管
在互聯網高速發(fā)展下,一些新事物、新模式也隨之改變。因此,在監(jiān)管方面,也需要重新調整和完善,以便規(guī)避新的風險。
近日,人民日報刊文稱,平臺企業(yè)是最重要的一環(huán)。此次滴滴事件中,平臺企業(yè)之所以飽受詬病,就在于事前沒有及時處理與涉案司機有關的投訴,事中在與報案人和警方溝通時顯得拖延、消極。企業(yè)以盈利為目的,每一項決策和行為都要考慮成本、收益,本無可厚非,然而,面對人身安全這樣的底線問題,企業(yè)每天會接到大量的電話,無法短時間內核實并作出回應的理由卻不能成立。
陳禮騰表示,網絡服務平臺的服務其實是非常復雜的,難以標準化。要達到優(yōu)質的服務標準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以及物力,而在平臺競爭前期,這些網絡服務平臺往往比較忽視服務的重要性,這也需要后期不斷完善。
有權威媒體發(fā)文稱:“滴滴順風車事件再次提醒我們,隨著各種新業(yè)態(tài)新經濟形勢的迅速崛起和壯大,互聯網企業(yè)必須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監(jiān)管部門需要建立健全必要的管控體系,互聯網催生了技術的創(chuàng)新、推動了經濟的增長,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把資本思維凌駕于公共利益之上?!?/span>
“作為互聯網公司,為了迅速搶占市場,獲取更多用戶,難免會出現燒錢大戰(zhàn)?!壁w永新表示,而對于大多數平臺而言,燒的是投資人的錢,投資人需要快速變現或獲利,自然會讓網絡服務平臺逐利,這本無可厚非,主要問題是,這些互聯網公司在逐利的同時,不能以犧牲用戶利益甚至生命為代價。
“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懲治力度,完善監(jiān)管細則,引入社會誠信體系建設,讓失信者退出市場并付出應有代價?!壁w永新建議,互聯網不是萬能的,更不是法外之地,無論是網絡服務平臺還是平臺入駐商家,對于不當行為甚至違法犯罪行為,一經發(fā)現,監(jiān)管層的治理應該是絕不姑息。
趙永新還建議,一方面,網絡服務平臺要進一步強化入駐商戶或承運人管理,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qū)塊鏈等技術手段確保商品溯源保真及人的生命安全;另一方面,網絡服務平臺企業(yè)自身內部更要加強監(jiān)督管理,提升服務質量,特別是應急響應機制建設。例如,滴滴,可與公安機關或相關部門聯合處置突發(fā)事件。
也有業(yè)內人士認為,作為服務類的網絡平臺,首先,應該嚴格規(guī)范提供給服務方的準入門檻,以此保障消費者享受到優(yōu)質、安全的服務;其次,國家應該加強對網絡服務平臺的監(jiān)管力度,網絡交易的隱蔽性特點讓一些不法商人很容易鉆監(jiān)管的空位,給消費者造成金錢損失的同時還可能導致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最后,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制定,從技術層面和制度層面加大對此類網絡侵權的懲處力度。(來源:中國產經新聞 文/梁文艷 劉藝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