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wù)研究中心訊) 為了能準時趕上飛機,家住杭州的賀先生用滴滴打車軟件下單預(yù)約了一輛快車。單子很快被接,賀先生便和家人一同在指定地點等候。誰知,這一等就等了半個多小時,最后一家人連飛機都沒趕上,損失將近6000元。
于是,賀先生一家將打車軟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損失。近日,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對該案進行開庭審理,并促成雙方調(diào)解,賀先生一家最終獲賠5500元。據(jù)了解,這也是浙江省首例涉滴滴打車軟件的運輸合同案。
事情要從去年8月13日說起。
當天,賀先生一家原本要乘坐晚上的航班去長春,航班起飛時間是19時50分。于是,賀先生便通過滴滴打車預(yù)約了快車去蕭山機場,預(yù)約上車時間為17時30分。
單子5分鐘后就被快車司機接了,為保證出行順利,賀先生也及時和司機進行了確認。
然而,到了約定時間,快車并沒有出現(xiàn)。賀先生馬上給司機打電話,對方表示馬上就到,請賀先生稍安勿躁。
繼續(xù)等待了一段時間,司機還是沒有出現(xiàn),賀先生擔心這樣下去要誤點,便再次撥通了司機電話。這一次,對方表示自己堵在了路上,車子很難過來,希望賀先生能換一個上車地點。
賀先生答應(yīng)了司機的要求,和家人一起移動到了另一個地點,終于在約定時間的半小時后等到了快車。
當晚7時,快車將一家人送到蕭山機場。但是賀先生來到登機口時,卻被機場工作人員告知出票系統(tǒng)已經(jīng)關(guān)閉,無法出票。無奈之下,賀先生一家被迫改簽機票,因此造成了近6000元的損失。
這個事情嚴重影響了出游心情,一家子也沒玩盡興。后來,賀先生電話聯(lián)系滴滴出行的客服,但對方只給出退回打車費并賠償80元的方案,這讓賀先生根本無法接受。之后,賀先生將滴滴打車軟件所屬的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自己的損失。
6月15日,杭州鐵路運輸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最終,以小桔公司補償4000元,司機補償1500元、賀先生放棄其他請求權(quán)結(jié)案。
事后,法院相關(guān)負責人對小桔公司提出建議,滴滴出行作為專業(yè)的手機打車軟件,應(yīng)當明確與私家車間的權(quán)利義務(wù);同時,小桔公司應(yīng)當提高對同類事件的重視,完善處理機制,妥善化解矛盾。(來源:浙江老年報 文/苗露 盧憶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