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近日,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律師程亮在接受今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1.伴隨著直播電商的興起,存在于線下的各種銷售騙局等不法行為也轉向網絡,加上互聯網上展示的行為本身在很多時候具有片面性,直播騙局在這樣的背景下泛濫也就不足為奇了。無論是直播電商的興盛,還是直播騙局的泛濫,應該說都是互聯網經濟發(fā)展過程中的階段性產物。
2.從監(jiān)管角度來看,也都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guī)等來規(guī)范這個行業(yè)的發(fā)展,但直播騙局之所以屢禁不止,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原因:暴利的驅使,使得很多人前赴后繼鋌而走險;違法成本較低,很多直播人員在行騙成功后逃之夭夭,未受到實際處罰;翡翠商品本身具有特殊性,一般人即便收到商品實物也不能辨別真?zhèn)危?a target="_blank">維權周期長,取證困難,特別是很多消費者在想起來要維權時,無論是直播平臺還是消費者本人,都未能保存好直播視頻、直播交易記錄等交易憑證,并且很多直播人員遠在外地,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困難重重。
3.直播騙局這種現象的本質仍是消費領域的不誠信甚至欺詐消費行為,對于這類現象的整治尤為重要。建議有關主管機關進一步加強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的制定和落實,加強對整個行業(yè),包括直播平臺、直播從業(yè)人員的監(jiān)管和規(guī)范;其次,直播平臺作為平臺管理者,應當進一步完善平臺規(guī)則,從直播從業(yè)人員的入駐、直播活動的開展等角度,加強監(jiān)管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