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2018年3月30日,“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戶對“酒仙網”的投訴,稱付款后無法發(fā)貨。
(注: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信息:
陳先生于2018年3月19日在酒仙網VIP大客戶那邊購買一套茅五會見。
當時都談好了酒的價格為108000元,預售產品,25號發(fā)貨,買之前客戶經理還專門強調為最后一套。所以,當時也訂下來了!19號付了8000定金,次日(20號)剩下的100000也付清。因市場需求較大,茅五會見價格三天漲了20000塊,事后酒仙網客戶經理發(fā)信息說,訂不到貨!而且進價漲了,需要加20000塊錢才能有貨!而且說貨緊張,我交錢了,所以,有購買資格。
接到該用戶投訴后,我們第一時間將投訴案件移交該平臺相關工作人員督辦妥善處理,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尚未收到來自被投訴平臺的任何有關處理回復。
據《2017年(上)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jiān)測報告》(http://qjkhjx.com/zt/17tsjc/)統計,發(fā)貨問題、退款問題、商品質量、網絡欺詐、網絡售假、退換貨難、虛假促銷、客戶服務、保證金不退還、物流問題,成為“2017年(上)全國零售電商十大熱點被投訴問題”。(文/溡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