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近日,“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qjkhjx.com/zt/315/)接到多名用戶的投訴稱“分期樂”售后服務差,延遲退款。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以下為用戶投訴信息:
投訴一:
2015年10月11日在分期樂賣了蘋果6plus,之后想取消訂單,但是因為已經下單開始出庫無法再網站直接取消,隨后打客服電話,客服讓我拒收,而后16號拒收,物流19號到達發(fā)出地,然后電話詢問取消訂單情況,客服說7到15個工作日會處理,但是我的還款日是10月28日,我已經拒收貨物,但是網站還要求我還款。
這是違背了消費者權益的,這是完全不符合法律條文的,而后到了現(xiàn)在已經過去超過一個半月了,而我的訂單依然沒有關閉,我覺得分期樂的這種態(tài)度是讓人氣憤的。
投訴二:
我于分期樂分期購買手機魅族mx5,由于未按規(guī)定日期到貨,選擇拒簽退貨。9月30日完成拒簽退貨,客服說需要審核,才能完成取消還款訂單。由于10月11日為還款日,并未取消訂單,又無法單獨歸還其他款項,為避免產生滯納金,詢問客服。
客服表示可以先還款,日后將會把款項退回。12號訂單取消,詢問客服表示款項將在2-14日內退還。期間電話詢問客服表示只知道訂單取消,并無退款記錄,將會催促工作人員退款。14日過后,仍未退款,電話詢問客服仍表示訂單已取消,將會催促工作人員退款。離拒簽已經一個月過去了,仍未退款,客服始終表示會催促并未有退款。希望能夠明確我權利受到如何侵犯,并何時退款,以及如何維護權利獲得賠償損失。
投訴三:
在其網站分期購買了一部一加手機2,15天內機器出現(xiàn)了問題,由于在三包內,我便申請了換貨要求,經過一大波檢測,然后10月2日把手機寄給分期樂,經過18天左右的時間,他們客服打電話說手機換好了,問我的收件地址。
然后我問她這部是不是重新執(zhí)行國家三包政策,她說是。然后我說我申請退貨。她說可以,大概三天左右。過了5天沒消息,于是我打電話問客服,他說三天不可能的需要一周左右,然后昨天打電話問什么情況了。他說正在處理。差不多20天了??!
投訴四:
2015年10月22日,在該網上分期了一部價值5988元的手機,但該網并未按規(guī)定要求用京東配貨,于是26日商品到的時候我就拒簽了。本以為沒事了,快遞也顯示我拒簽了,但11月2日我發(fā)現(xiàn)該網卻顯示我已簽收,還依然要求我分期還款。撥打客服電話也并不幫我解決,還聲稱不按期還款會對我的信譽造成影響。
投訴五:
2015年9月25日我用微信支付經過分期樂的信用錢包支付了餓了么的訂單,商家因為一些原因取消了訂單,而后餓了么在五個工作日之內將錢原路返還到了分期樂,剛開始我沒有在意,以為分期樂也會像餓了么一樣在三到五個工作日將錢原路返還,但是分期樂始終并沒有將錢返還到我的微信或者銀行卡賬戶中,我以為我需要上APP選擇退款提現(xiàn),但是當我登上分期樂APP和網站時,唯獨沒有賬戶余額或者關于退款的信息。
于是我于2015年10月9日撥打了分期樂的客服電話,當時客服給我進行了登記,說她會跟財務上反應,退款會在2到14個工作日內返還到我的銀行卡賬戶中,當時我選擇了相信他們,但在2015年10月20日,遲遲沒有收到退款信息的我又一次撥打了分期樂的客服電話催促她們給我退款,但這次客服卻說她還要再給我登記一次于是我又等了兩天,2015年10月22日我又一次撥打了分期樂的客服電話,詢問退款相關信息,又一次登記了相關信息,當我問到到底什么時候能給我退款時,她(客服)卻一直說因為我的退款發(fā)生時間太久了,她只能幫我催催,讓我等消息。
我覺得這種說法就是一種借口,錢沒有要回,話費倒是花了幾十元,而且我在網上也看到很多人遇到了這種情況,我有理由相信,他們是在拖延時間。
在接到用戶的投訴信息后,我們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將投訴交與工行分期樂處理,截至發(fā)稿前,我們沒有接到該網站任何反饋,本平臺將繼續(xù)關注該事件發(fā)展。
據《2015年(上)中國電子商務用戶體驗與投訴監(jiān)測報告》(qjkhjx.com/zt/2015ndyhty/)監(jiān)測統(tǒng)計,網絡售假、信息泄露、發(fā)貨遲緩、網絡詐騙、退換貨難、退款難、訂單取消、貨不對板、價格欺詐、服態(tài)度,成為網絡購物的詬病,是2015年上半年“中國網絡零售十大熱點被投訴問題”。(文/陳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