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9月20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關于“黃金一號”案受損集資參與人資金清退公告(二)》,對涉案資金清退及清退方式等事項進行了公告。公告顯示: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石明旭等5人犯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一案(以下簡稱“黃金一號”案)涉財產部分立案執(zhí)行后,依法有序推進資產處置、信息查詢等工作。為維護受損集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現(xiàn)依據生效刑事判決,對已執(zhí)行到位的涉案資金進行第二輪清退。
2018年,杭州市濱江區(qū)公安分局破獲一起非法集資案件,并抓捕了全部涉案犯罪嫌疑人。據網經社數字零售臺(DR.100EC.CN)獲悉,2016上半年7月,石某先后成立了杭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浙江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后來,線上平臺就把“黃金一號冰川水”炒作到了2800元一箱的價格,還居然有18萬之多的注冊會員買下了這個產品。根據警方最后統(tǒng)計,這18萬個會員注冊賬戶背后,至少有16.5萬余個真人。
當時平臺宣稱:分40天返還客戶4000元,同時要求客戶積極發(fā)展下線,并許諾給予注冊會員3%-10%的可提現(xiàn)積分,還有平臺股權作為回報……2017年8月,濱江警方發(fā)現(xiàn)平臺充值總金額已達數十億元人民幣,依法對該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立案。該案案發(fā)時,該公司已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崩盤,公司平臺充值總金額超了45億元人民幣。根據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fā)布的清退公告,此次的清退對象為經生效刑事判決認定的“黃金一號”案受損集資參與人,清退金額達到了人民幣50004317.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