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7月17日消息,據報道,歐盟法院裁定,TikTok 所有者字節(jié)跳動無法避免歐盟對數字巨頭的打擊,該裁決認定,TikTok 無法逃脫歐盟新數字規(guī)則《數字市場法案》(DMA)的監(jiān)管范圍,該法律也適用于蘋果、谷歌和微軟。
據網經社跨境電商臺(CBEC.100EC.CN)獲悉,DMA 于今年3月生效,旨在監(jiān)管大型科技公司,并為歐盟市場創(chuàng)造更加公平的競爭環(huán)境。根據該法案,歐盟指定了六家面臨限制的“看門人”,其中包括 Alphabet(谷歌母公司)、亞馬遜、蘋果、Meta、微軟以及 TikTok 母公司字節(jié)跳動。
今年5月,歐盟指出 Booking 也必須遵守該法律,并給予了該在線旅行社六個月的準備時間。同時,針對蘋果和 Meta 提起的訴訟仍在審理中。
TikTok曾辯稱,自己并不是守門人,而是在社交媒體領域扮演著新競爭對手的角色,與 Facebook 和 Instagram 所有者 Meta 等老牌企業(yè)展開競爭。
然而,評委們認為,自 2018 年以來,TikTok成功以非常迅速和指數級的速度增加了用戶數量,并且迅速鞏固了其地位,甚至在隨后的幾年里加強了這一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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