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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誤把B2B當渠道是品牌商最大的錯誤認知?
發(fā)布時間:2017年11月20日 09:47:41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近兩年所有快消品企業(yè)都不好過,人力成本上升,銷量下滑,為了保證財報漂亮,不得不壓縮市場投放費用、大規(guī)模裁人,據說某知名飲料品牌商去年一線銷售減員近5000人,其老對手也在西南區(qū),上個月銷售團隊減員35%......在這種殘酷的市場環(huán)境下,所有品牌商都在嘗試找到一種更低成本更高效率的渠道分銷模式。

  傳統(tǒng)分銷模式正在因為銷量下滑成本不堪其重之時,近兩年B2B卻在異軍突起,《新經銷》在第三屆快消品+互聯網大會上發(fā)布的《中國快消品B2B競爭力白皮書》里,中國22個主要經濟城市當中居然有124家B2B平臺覆蓋,單個市場平均覆蓋規(guī)模也高達14家,京東阿里也在其中,B2B雖沒有品牌商大力支持,但仍然在不斷的快速擴張野蠻生長,據《新經銷》不完全統(tǒng)計,目前國內三線市場以內,B2B對主流渠道的覆蓋已經幾乎全部完成。對所調研城市夫妻小店的覆蓋率也已經高達67%。

  B2B的市場影響力越來越大,很多品牌商已經認識到B2B是未來中國渠道一支不可忽視的力量,一些較為有先見之明的品牌商,陸陸續(xù)續(xù)開始不斷的和各大B2B平臺簽約,近期媒體不斷爆出蒙牛簽約阿里巴巴零售通,伊利、達能戰(zhàn)略簽約京東新通路,億滋,康師傅戰(zhàn)略簽約惠下單等等新聞。其背后的意義,是品牌商對B2B開始逐步戰(zhàn)略性嘗試和業(yè)務模式的認可。

  《新經銷》在和諸多企業(yè)的高管在交流的過程當中發(fā)現,雖與B2B合作,但是絕大多數品牌商,僅僅是把B2B當成現有產品的分銷渠道之一,而不是把B2B當成一種新時代的分銷模式。希望B2B可以在不與現有渠道成員沖突的情況下,創(chuàng)造新的銷售增量。問題在于,B2B天然會與經銷商產生一定的渠道沖突,特別是市場覆蓋密度越大,分銷體系越完善的品牌商,B2B對其渠道的影響也就越大。

  這里面品牌商有一個認知誤區(qū):把B2B當成一種類似于KA的分銷渠道,而不是一種新的分銷模式。

  事實上,B2B與傳統(tǒng)的經銷分銷模式,在服務的對象上,是高度重疊的,拆分來看這件事,品牌商與B2B的合作大概分成三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現有產品,讓B2B在新(增量)市場上分銷,幫助品牌商完成市場覆蓋,比如說有些品牌商只在一二線市場比較強勢、三到六線市場比較弱勢,希望讓B2B來完成低線市場的覆蓋。

  第二種情況:新品上市,讓B2B首發(fā)。想通過B2B平臺快速滲透能力實現短時間內市場的初步覆蓋。

  第三種情況:現有產品,讓經銷商全面觸網,和B2B平臺實現融合,從而完成互聯網轉型。

  上面的三種情況,都不免會遇到不同的問題:

  1、原來老品在新市場或者是弱勢市場經銷商賣不好的,毋庸置疑,B2B也賣不好。

  2、新品,短時間內滲透沒有問題,但是規(guī)模性動銷仍需要品牌商自己來想辦法解決。

  3、如果渠道交叉覆蓋,線上和線下的沖突必然產生,特別是自營型平臺與傳統(tǒng)經銷商的存量沖突。

  4、僅僅是信息撮合,經銷商也會非常抵觸這類訂單。

  之所以會出現上面這些問題,本質上,就是因為品牌商誤把B2B當成了類似于KA、CVS的渠道,以為商品交給他們之后,他們會將商品很快的“消化”掉。可是商品消化到了哪里,這是一個值得探討的課題。

  在這里,我們不妨先給傳統(tǒng)的“渠道”做一個定義:直接觸達消費者的零售業(yè)態(tài),可以定義為渠道。

  KA,CVS、甚至是B2C,都是直接觸達到C端(消費者),消費者購買后,就意味著整個消費流程就結束了。而B2B“消化”的商品,并未直接到消費者,而是到了終端夫妻小店,夫妻小店還要再次銷售該商品,直到商品銷售給消費者。

  B2B有自己獨特的分銷特性和分銷模式,和經銷商有很大的不同。對于品牌商來說,要理解B2B,還需要從頭梳理。

  品牌商從生產、倉儲物流,渠道分銷、價格分潤、市場營銷等等的供應鏈體系,都是為滿足用戶基本消費需求而設計的。通過少量SKU大規(guī)模工業(yè)化生產,專門化層分銷體系,高密度市場覆蓋滲透,從而實現商品的競爭力,沒錯,這就是營銷圈常說的“大單品”。

  現階段大多數品牌商的思維方式,仍然是“大單品”思維,仍然考慮如何把“現有”的“工業(yè)化”商品如何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更方便的送到消費者的手中。問題在于,傳統(tǒng)意義上的消費者正在慢慢消失,隨著消費升級,互聯網對消費者信息的補充,消費者早已經不再是原來的那個給到“促銷”就滿足的消費者,用戶在分層,每個人在消費過程中所追求的滿足早已經不僅僅是物質滿足,正在從吃得好向安全,健康,滿足個性化的需求轉移,市場正在慢慢變得高度碎片化,用戶在哪里,想什么,想消費什么,已經是每個品牌商必須要深度思考的問題。

  今天談對B2B的認知,問題并不在B2B本身,而是在于品牌商對消費者變化的不適應。對存量的不舍和對未知空間的畏懼。

  B2B從單個市場高密度分銷的能力上,是不如專業(yè)經銷商的,經銷商擅長的就是渠道的高密度的覆蓋,實現無處不在的商品曝光率,他們在當地市場深耕多年的資源累積,有多年的口碑和客情,也對當地市場十分熟悉,更是對專業(yè)的產品操盤有豐富的實戰(zhàn)經驗,這些,在B2B沒有實現大規(guī)模數據累積的情況下,是根本不能夠比擬的,但是,B2B從來就不是渠道,是一種新的商品分銷模式。它是可以對高度碎片的消費群體,消費習慣,消費特點,滿足個性化需求的新的分銷模式。

  舉個例子,如果某品牌生產一款商品,產品力很強,利潤極高,極具未來市場潛力,但是在一個有1000萬人口的省會市場,現階段大概只有20-50萬人有這種消費需求,按照傳統(tǒng)的分銷思路,這種產品只能在流量非常大的KA系統(tǒng)內銷售,問題在于KA系統(tǒng)被B2C打的客流急劇下降的情況下,賣場也無法承載這類產品的有效銷售,由于退貨率極高,經銷商根本不可能長期專注的分銷這類商品,這就導致這款本來很有未來明星潛力的商品,因為投入大量費用后卻不見有效市場反饋,只能不了了之。

  B2B的優(yōu)勢就在于,很多經銷商根本不能夠大規(guī)模分銷的長尾商品,個性化商品,以及小眾商品,都可以通過B2B的全網能力實現可視,精準化分銷,從而實現品牌商對個性化消費群體的準確覆蓋。

  不僅僅是小眾的商品,很多商品在市場分銷上面,未來越來越需要門店精準消費數據的支撐。B2B可以幫助品牌商能夠開發(fā)出更多的,適合于消費者的,滿足個性化需求的商品。

  而且商品的在途庫存,渠道庫存,門店內的商品銷售頻次,品類分銷結構,消費者的消費畫像,B2B都可以根據其強大的一體化數據來給予精準支撐。這是傳統(tǒng)經銷商不可能比擬的。

  總的來說,經銷商有經銷商的優(yōu)勢,B2B有B2B的長處。

  那么品牌商該要如何劃分他們之間的區(qū)別,并加之有效利用這個新興的渠道模式呢?

  對于品牌商來說,滿足消費者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是品牌商需要考慮的第一要素,而通過誰來分銷,其實并不重要。

  品牌商開發(fā)出滿足100萬人,1000萬人,1億還是10億人的商品,在未來,僅僅是渠道覆蓋密度,和分銷精準度的問題。原來的商品,生產出來,理論上講是要滿足14億人口的消費需求的,那么,就需要專業(yè)化,專門的經銷商,甚至是獨家專業(yè)代理的經銷商,專業(yè)分銷該商品,從而實現商品對市場的高密度無縫覆蓋。

  而滿足100萬人的這類大長尾個性化商品,可以考慮在B2C渠道,甚至是微商渠道來分銷,而介于B2C和傳統(tǒng)經銷商、在大眾和小眾之間的一些“次小眾”商品,既需要具備線下傳統(tǒng)分銷能力,又需要像B2C一樣,可以實現較輕模式下的大面積覆蓋,還能夠實現數據支撐,那么,只有B2B才能實現。

  過去沒有B2C和B2B,品牌商只能生產受眾人特別多的商品,而在未來,當大眾消費品需求在下滑,而新的消費需求在崛起的時候,誰能夠抓住這波消費升級機會,利用好B2B和B2C去滿足個性多元的消費者,誰就會是未來消費品行業(yè)的霸主。(來源:新經銷 文/趙波 編選:網經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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