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因認為王某使用“磐石之心”的網名在多家網絡平臺上發(fā)布名為《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文章侵犯其名譽權,原告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以名譽權糾紛為由,將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王某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訴稱,其是摩拜單車的經營者。摩拜單車創(chuàng)立于2015年1月,創(chuàng)始團隊潛心設計研發(fā)了全球第一款帶有智能鎖的智能無樁共享單車——摩拜單車,于2016年4月22日正式在上海運營,此后在不到一年時間內,陸續(xù)擴展到北京、廣州、深圳、成都、寧波、廈門、武漢、佛山、昆明、南京、東莞、珠海、濟南、福州等20余個城市。目前摩拜單車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智能共享單車運營平臺,以及全球最大的移動物聯(lián)網平臺之一。摩拜在解決城市公交“最后一公里”,構建城市可持續(xù)發(fā)展中所作出的努力和貢獻,獲得了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可與贊許,以及各級政府部門的關注與大力支持。摩拜也因此獲得了眾多的社會榮譽和獎勵,包括但不限于2016中國年度創(chuàng)新成長企業(yè)100強、2016第一財經『中國企業(yè)社會責任榜』的責任創(chuàng)新獎等。原告通過其積極創(chuàng)新、為公眾綠色出行提供出色解決方案的不懈努力而形成的良好商譽是摩拜企業(yè)整體價值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受中國法律保護。2017年6月16日,原告公開宣布摩拜單車完成一筆超過6億美元的新一輪融資,該輪融資由騰訊領投,新引入的戰(zhàn)略和財務投資者包括工銀國際、交銀國際、Farallon Capital等重磅投資人,TPG、紅杉中國、高瓴資本等多家現(xiàn)有股東繼續(xù)增持跟投。
在該融資消息公布后,被告王某使用“磐石之心”的網名,立即于2017年6月17日在微信公眾號、搜狐號、百家號、新浪微博、騰訊微博、雪球網、知乎、鳳凰號、全景網、科技訊、今日頭條等網絡平臺上搶熱點發(fā)布名為《摩拜融資6億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資斷檔立即死掉》、《摩拜融資6億仍是“水蛭”,一旦投資斷檔就死掉》等涉案侵權文章。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被告在微信公眾號、搜狐號、百家號、新浪微博、騰訊微博、雪球網、知乎、鳳凰號、全景網、科技訊、今日頭條等網絡平臺直接發(fā)布的上述侵權文章的總閱讀量便已超過17萬次,而且該等侵權文章還在互聯(lián)網上迅速被大量轉載和引用,對原告的商譽和企業(yè)形象造成了重大損害,影響極為惡劣。
原告認為,被告為達到吸引公眾眼球、貶低原告社會評價和企業(yè)形象、借此牟取自身不正當利益的目的,不僅在上文標題中使用“水蛭”該極具侮辱性的字眼(水蛭,俗名螞蟥,是一種形象丑陋惡心、引人厭惡的吸血害蟲)公然丑化原告,而且在文中進一步詆毀原告是“騙子”公司、通過“欺騙公眾”的手段“讓自己的品牌形象不那么的Low”、“遮蓋自己的Low”,繼續(xù)大肆辱罵原告是“只有靠輸血才能活著的企業(yè),依附在騰訊身上的‘水蛭’”,并片面、極端地攻擊原告“是一只投資者的‘提線木偶’,只是一只瘦弱,不堪一擊的‘病狐貍’”等,該等惡意辱罵和對原告企業(yè)形象的惡劣抹黑已構成了對原告名譽侵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立即停止侵權,即被告立即刪除其在微信公眾號、搜狐號、百家號、新浪微博、騰訊微博、雪球網、知乎、鳳凰號、全景網、科技訊等網絡平臺上發(fā)布的所有侵權文章;被告在微信公眾號、搜狐號、百家號、新浪微博、騰訊微博、雪球網、知乎、鳳凰號、全景網、科技訊、今日頭條等網絡平臺上連續(xù)三十日發(fā)布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的聲明、消除不良影響;賠償原告的商譽損失暫計100萬元,以及原告為制止侵權發(fā)生的律師費等合理費用暫計人民幣20萬元。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來源:海淀法院網 編選:網經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