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2016年11月11日、15日,由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qjkhjx.com/zt/315/)接到2名用戶對“融e購”的投訴。
(注:網經社配圖)
以下為用戶向我們發(fā)來的投訴內容:
案例一:用戶投訴平臺不負責、商家不守信
甘先生11月7日在融e購下單,訂單號為:020161107IM6524598。
11月7日在融e購下單時一切正常,第二天顯示已發(fā)貨快遞信息:物流編號:201611077637765,物流公司:中通快遞,運單號碼:417126681634。但兩天后仍查不到任何物流信息。
11月9日找融e購商城在線客服說明情況,客服讓我自己去找商家。向另外一個客服投訴商家,11月10日商家打來電話聲稱無庫存,快遞單號是填錯了的。讓我申請退款。
11月10日我在京東商城上,聯系Viken旗艦店,咨詢note5鋼化膜(價格29元),客服稱有貨,客服電話與本商城所留客服電話一致。所以商家聲稱的無庫存不成立,屬故意不發(fā)貨。 11月10日第二次在融e購商城投訴后,商城沒有任何人員介入,而是將本人個人信息泄露給商家(Viken旗艦店)。商家不顧事實,通過短信聲稱無貨。商城內投訴處理狀態(tài)變?yōu)?ldquo;處理完成”,商城完全不負責任。
對此,融e購向本平臺發(fā)來反饋如下:您好,我平臺已聯系商戶處理,承諾明天(11月15日)發(fā)貨。已將處理結果告知客戶,客戶對此表示滿意。
案例二:不退款也不發(fā)貨
徐小姐于11月10日在融e購周生生旗艦店下單購物,總金額為864元,訂單號:020161110IM6851621,退款單編號為:0000450653。
截止15日仍為發(fā)貨,之前申請退款,聯系客服N多次一直讓等,沒有任何明確回復。價值雖然不大,但是這種網站購物的這種行為很鬧心,對賣家態(tài)度很失望,對融e購很失望,也承諾從此絕不再在融e購購買任何東西。
對此,融e購向本平臺發(fā)來反饋如下:經核實,該筆訂單已經退款完成,我們已將該投訴轉發(fā)商戶。
【雙11網購維權案例征集】
消費者在“雙11”網購中遇到價格欺詐、發(fā)貨遲緩、產品超賣等消費問題,均可通過“雙11維權專用通道”(qjkhjx.com/zt/315_qy)進行在線投訴。我們將在收到后工作日24小時內,核實、受理、督辦,并責令上述電商24小時內給予滿意處理結果,無法和解的投訴案件則將交由我們另行介入處理。針對未加入“綠色通道”的電商、O2O、互聯網金融企業(yè),我們將披露案件,監(jiān)督落實整改。(文/也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