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她在微信朋友圈賣的奢侈品都是假貨
昨天,她成了浙江利用微信平臺售假獲刑第一人
“LV”、“普拉達”和“歐米茄”這樣的名包名表,在她這里,只要花市場價的幾十分之一,也就是幾百塊錢就能買到。
昨天上午,36歲的何女士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杭州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原來她在微信朋友圈銷售的奢侈品全都是山寨貨。
據(jù)了解,何某也是杭州乃至浙江省內(nèi)利用微信平臺售假而獲刑的第一人。
老公做生意失敗
她選擇了售假謀生
站在法庭上的何女士面容姣好,一頭長發(fā),她說自己不久前剛流產(chǎn)。
何女士老家在臺州,大學畢業(yè)后曾留校任職。丈夫經(jīng)商,一開始生意做得很好,家境殷實。安穩(wěn)體面的工作和幸福的家庭,她曾經(jīng)是很多人羨慕的對象。
后來,何某發(fā)現(xiàn)自己懷孕了,于是辭去工作,安心在家當全職太太??墒?,由于丈夫投資失敗,完全改變了兩個人的生活軌跡。
為何走上售假的路?何某說,丈夫瞞著她把家里所有的錢都用于投資,因為投資失敗不但公司破產(chǎn),家里也變得一無所有,還欠了好幾十萬元的債。
事后,丈夫拋棄了她和孩子,獨自回了臺州老家。何某說,自己性格倔強,不愿再回老家找負心的丈夫,于是留在杭州找了份普通的工作,開始上起了班。
孩子要撫養(yǎng)又要交房租,何某感到了生活壓力。到2013年5月底的時候,何某發(fā)現(xiàn)在廣州的朋友小吳做起了“微商”,在微信上發(fā)布“香奈兒”、“GUCCI”、“迪奧”、“普拉達”等奢侈品A貨的銷售信息,對方還托她轉發(fā)消息到朋友圈。
何某轉發(fā)這些“奢侈品”的銷售信息后,果然有生意上門,很多朋友都來向她打聽價格,想要購買。
想到身邊一些朋友都很喜歡這些“奢侈品”,而且身邊也有不少人在微信朋友圈做代購,賺錢不少,何某于是決定做一名專職的微商。
丈夫原先在杭州下沙幫她租了一間套房,原本是給何某辦公司用的。公司因為種種原因沒辦成功,這里就正好成了何某存放“奢侈品”的倉庫。
一年不到假名牌賣了10萬余元
買家大多知假買假
到了2013年6月底,何某覺得從小吳那里拿貨比較貴,于是便親自去了廣州,在白云區(qū)找到了五六家供貨商。
同時,為了招攬生意,何某開通兩個專門的微信號發(fā)布銷售信息,朋友圈里大多是她的同學、朋友,還有不少同學、朋友的妻子因為看到何某發(fā)布的銷售信息,而主動加其好友。
為了滿足不同顧客的需求,何某又特地從供貨商處要來多種品牌商品的照片發(fā)布至朋友圈,每張照片上都能清晰地看到“PRADA”、“LV”、“IWC”、“Cartier”等奢侈品的品牌字樣。
其實何某和她的朋友們大都知道,這些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奢侈品”都是A貨,也就是假貨。短短幾個月,何某發(fā)布的銷售動態(tài)已達百余條,微信聊天窗口總是信息不斷。截至2013年12月,銷售金額累計超過10萬元。
交易的方式,大都是何某按客戶需求,從售假商家處采購并銷售給在微信上下單的買家,以銀行轉賬或支付寶轉賬等方式結算,并以快遞郵寄發(fā)貨。
因為上家被查,何某微信朋友圈售假也被暴露。2013年12月,杭州警方搜查了何某的“奢侈品”存放倉庫,現(xiàn)場查獲了“路易威登”、“色麗耐”、“普拉達”、“香奈兒”的錢夾、背包和飾品,“歐米茄”、“沛納海”、“江詩丹頓”、“萬國”的手表等24件商品,何某也被警方傳喚。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予以銷售,銷售金額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鑒于何某歸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系坦白,又系初犯,有悔罪表現(xiàn),經(jīng)審前社會調(diào)查符合社區(qū)矯正條件,且屬懷孕的婦女,可依法予以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來源:《今日早報》 文/陳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