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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岱青:網店征稅難點在于制定合理的征稅標準
發(fā)布時間:2013年03月27日 10:54:28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摘要】近日網經社分析師莫岱青在接受《國際金融報》就“網店征稅”問題采訪時表示,“從規(guī)范行業(yè)的大方向上看,對網店尤其是向淘寶網店征稅是有必要的,否則對于B2C企業(yè)以及線下賣家而言并不公平;另一方面,對個人網店征稅后,也有利于促進C2C領域的優(yōu)勝劣汰,使“無良商家”難以生存,并將網購呈現(xiàn)出來的許多問題落實到每個責任人。難點是在于如何制定合理的征稅標準。要依照電商的特點來進行征稅,完全照搬實體店的稅收模式可能不太好。可根據網店的成交訂單數(shù)、銷售額、利潤等經營指標,實施差異化稅收政策,也可根據不同的細分行業(yè)進行征稅?!?/font>

  以下為該報道原文全文,原題:《網店“免稅餐”還能吃多久》。

  編者按:由蘇寧董事長張近東拋出的“電商征稅論”一石激起千層浪,不僅讓蘇寧與淘寶的利益矛盾公開激化,而且一場圍繞傳統(tǒng)實體零售與電子商務零售的戰(zhàn)斗也已打響。巧合的是,在大洋彼岸的美國,同樣的一幕也在上演。3月23日,美參議院投票,以75比24壓倒性的結果,通過了對來自外州互聯(lián)網零售商的網上銷售征收互聯(lián)網銷售稅的提議。這項法案最終成為法律的可能性很大。

  而國家稅務總局也在近日很“應景”地公布了《網絡發(fā)票管理辦法》,宣布“將從4月1日起推行使用網絡發(fā)票,并試行電子發(fā)票”。

  -本期嘉賓:

  汪蔚青上海交通大學[微博]海外教育學院稅務教研組組長

  宋頌興南京大學商學院教授

  彭亮國美在線新聞發(fā)言人

  魯振旺電子商務觀察員

  李成東獨立電商分析師

  莫岱青網經社分析師

  一問

  是否該征稅

  電商作為新興的經濟形式,近十年來,中國電子商務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的增速迅猛發(fā)展,2012年交易總規(guī)模已達1.2萬億元,占據社會零售商品總額的7%,相當于全國連鎖百強的年銷售總和。那么,對于這個新興經濟形式是否該征稅呢?

  汪蔚青:網購應該征稅并且不存在時機問題,但目前尚沒有辦法征稅。

  目前不征稅,不是國家不想征稅或是稅法意義上的不需要征稅。因為,就中國稅法而言,沒有任何一種商業(yè)業(yè)態(tài)應該游離于國家法律監(jiān)管以及稅法征收范圍之外,換一種商業(yè)模式并不意味著整個商業(yè)模式不需要征稅。所以,事實上它本身是應該征稅的。

  需強調的是,電商不能因為吃了多年免稅餐,就認為不征稅是理所當然。網店以無稅、無店租的成本結構來與實體店競爭,最終會擠掉實體店,對中國商業(yè)會構成一定的打擊。

  魯振旺:電商已成為整個社會消費品總值的一部分,已成為一個重要的銷售渠道。因此,網購征稅是大趨勢,否則對實體店而言也是不公平的。事實上,大部分尤其是大型的B2C的渠道如天貓[微博]、京東等已經交稅,但還有一些B2C的渠道存在漏洞。

  莫岱青:從規(guī)范行業(yè)的大方向上看,對網店尤其是向淘寶網[微博]店征稅是有必要的,否則對于B2C企業(yè)以及線下賣家而言并不公平;另一方面,對個人網店征稅后,也有利于促進C2C領域的優(yōu)勝劣汰,使“無良商家”難以生存,并將網購呈現(xiàn)出來的許多問題落實到每個責任人。

  宋頌興:目前而言,網購不征稅是對的,但長遠意義上是需要征稅的。網購尚處于推廣階段,是一個發(fā)展中的新生事物,需要市場的保護。一旦征稅,可能會使部分經營者望而卻步。但是從完善征稅制度的角度而言,網購征稅又是必須的,當網購體系完善,網購征稅勢在必行。

  由此可見,網購征稅是大勢所趨,但不能一刀切,稅收部門應既要考慮中小賣家權益,又要從制度層面規(guī)避偷漏稅行為,更好地促進市場的發(fā)展。

  彭亮:隨著近幾年互聯(lián)網爆發(fā)式的增長,網購已成為中國經濟發(fā)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2012年網購銷售規(guī)模已占GDP總量10%左右,網購經營的規(guī)范情況與眾多消費者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網購應合理收稅,并加大規(guī)范力度。

  李成東:由于網上賣家大多沒有交過稅,有些賣家的經營甚至呈現(xiàn)虧本狀態(tài),因而對于網購征稅,一些賣家必然會有抵制情緒,比如阿里巴巴[微博]和淘寶就對此并不樂見,認為網購征稅將影響其競爭力。不過,網購征稅是一個趨勢,京東、國美一些大型電商以前也一直在交稅,因此本次討論的網購征稅的對象更大程度上是針對C2C的賣家。

  二問

  為何遲遲不征

  事實上,有關電子商務是否應當征稅的討論并非是新話題。早在2008年時,業(yè)內對于電商征稅問題就有過熱議。為何至今討論依舊,卻沒有實質性方案出臺?

  汪蔚青:網購尚未征稅的原因有兩點:首先是模式太新,尚未穩(wěn)定下來。電商不同于普通商務,其模式變化太快,從淘寶到團購,層出不窮。此外,電商的經營內容也有不同之處,它可以隨時根據市場反應改變銷售貨品,而每一種貨品的征收稅率又是不同的。這就讓稅務機關很難給網上店鋪核定相對固定的稅目和稅率。

  第二點便是征稅成本。這是對任何一個業(yè)態(tài)實施征稅時需要考慮的一個問題,尤其是部分店家不存在實體店,工商登記未完善的情況下。眾所周知,中國征稅自有一套流程:工商局登記-稅務局登記-購買、使用發(fā)票-納稅申報-按時交稅。而目前對于電商這一業(yè)態(tài),中國的工商登記等前期準備并不完善,缺乏相關店鋪資料,而法人登記的職能只有工商局才具備,稅務局是不具備這一職能的。所以要將網上店家一一核實的話,成本太高。

  宋頌興:網購作為一個新興事物,網購市場體系還不夠完善,需要市場的保護。征稅可能會影響參與者的積極性,在具體操作上也會遇到問題。

  此外,參與者對此的認識不足。現(xiàn)在許多網店經營者存在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互聯(lián)網是自由的天地”,因此不應該對網點賣家征稅。所以征稅的前提之一就是必須要改變這種錯誤的觀念,完善網購環(huán)境及體系。

  對于中國而言,電商監(jiān)管需要完善的第一步就是前期監(jiān)管,包括對企業(yè)、納稅人的管理,如工商、稅務登記,確定業(yè)務及對應的稅率。

  三問

  征稅標準如何定

  昨日,有媒體從風投圈獲得消息,中國商務部和財政部已在北京秘密召開由對電商平臺有過投資的VC和PE人士組成的會議,其中至關重要的會議議程,并非在向列席的投資機構征詢是否應該征收電商稅,而是具體落實到了怎么收、怎么操作上。

  顯然,如何對浩如煙海的小電商們征稅,也實在是個技術含量相當高的難題。即便是美國也是如此。據美國科技博客AllThingsD報道,美國《市場公平法案》對一些規(guī)模較小的企業(yè)進行了豁免,把起征點設在了年銷售額100萬美元。但這樣的起征點同樣引來非議,eBay[微博]攻擊100萬美元的基準線設定得有點隨意。

  汪蔚青:一旦征稅,理論上必定是針對所有網店同時征稅。就納稅對象而言,納稅人不只有企業(yè),自然人也是增值稅的納稅人。所以,不論是B2C或C2C都需要交稅。但C2C下又分兩種情況:若只是在網上出售自己用過的二手物品就是我們所謂的賣舊貨,按照現(xiàn)行稅法是免稅的;但自然人從事商業(yè)行為是要征稅的。

  李成東:網購征稅的一大問題在于確立合適的起征點,在不打壓創(chuàng)業(yè)者的立場下定一個合理的起征點,對到達起征點規(guī)模的店家進行征稅,使得網店與實體店之間有一個公平競爭的環(huán)境。

  魯振旺:一旦征稅,在實施中一定會遇到障礙。很多不正規(guī)電商在管理上不健全,如財務軟件、發(fā)票管理等方面。征稅從大方面來說是好的,現(xiàn)在需要做的是考慮怎樣征、如何征,要避免一刀切,采取一系列規(guī)范的措施。

  C2C渠道下的征稅需要一分為二地看。對于大的非實體店應該交稅。對于個人創(chuàng)業(yè)者和小的電商創(chuàng)業(yè)者,應該考慮到小店主創(chuàng)業(yè)的艱難。不過,這也并不是意味著這些小店主可以不交稅,而是國家是否可以考慮對網上的小店主提供政策之下的幫助,線下的實體店其實已經有免稅金額、免稅收入的扶持措施。

  宋頌興:網購征稅需要區(qū)別對待。大型企業(yè)無論在任何行業(yè)都是以領頭羊的身份領導市場、確立市場規(guī)范的,而中小企業(yè)則是附屬于市場的一部分。網購市場亦是如此。

  事實上,日本等國家很早就已經實施了網購征稅政策,這些對中國網購征稅有著程序問題上的借鑒意義,尤其是對網店管理、征稅機制、如何避免偷稅漏稅等問題。但是由于中國的稅制不同于國外,在稅收實體、相關稅法問題上還是存在很大區(qū)別的,需要中國相關部門自行思考、規(guī)范。2010年7月1日中國正式推行了《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國內網店開始步入實名制的時代,為稅收征管進一步掃清障礙。

  關鍵的是,政策制定者應該從保護市場的角度出發(fā),在不傷害市場的前提下,以免稅或輕稅的政策保護中小網店、保持網購市場參與者的積極性。

  彭亮:目前大型B2C電商稅收制度已非常完善,針對個人網店還需要政府視情況進一步制定扶持政策。首先,要規(guī)范網絡發(fā)票,提高消費者及商家獲取發(fā)票的便利性。再次,對網購的市場經營環(huán)境需要充分審查分析,制定合理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情況還需由市場來判斷。

  莫岱青:難點是在于如何制定合理的征稅標準。要依照電商的特點來進行征稅,完全照搬實體店的稅收模式可能不太好。可根據網店的成交訂單數(shù)、銷售額、利潤等經營指標,實施差異化稅收政策,也可根據不同的細分行業(yè)進行征稅。

  四問

  征稅影響幾何

  清科研究中心預測,政府今年將出臺關于電子商務行業(yè)的政策已是大勢所趨,如果相關稅收政策在今年落實,網上零售類電商經營成本上升,產品價格上漲,整個行業(yè)的市場競爭力將受到影響。2013年,中國網上零售市場交易規(guī)模增速將減緩至40%至50%。中小企業(yè)利益將受到直接影響。那么,征稅究竟將對行業(yè)產生怎樣的影響?

  汪蔚青:稅金,特別是流轉稅必然會構成產品價格上漲并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大型電商如京東、國美,事實上節(jié)約了商鋪租金等渠道費用,因而還有一定利潤空間。而未來對淘寶等小型網店的征稅一旦實施,必將導致價格會出現(xiàn)一定幅度的上調,因為小的店鋪定價權限少、競爭力不強。但即使價格上調,也必須考慮市場對價格的接受程度,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將侵占部分部分店主的利潤空間。

  經此一役,缺乏競爭力的網店將面臨被迫關閉從而讓出部分市場,最終導致網店結構調整、末位淘汰。

  彭亮:首先,對實體店影響不大;其次,對大型B2C網店來說,基本無影響,因其稅收制度已非常完善;而對于個人網店來說,在營收方面會有影響,但規(guī)范了經營,會提升消費者的信賴度,因此會帶來更多的收益;對于消費者來說,未來網購消費意識會更加理性,不單是以價格作為選購的惟一標準,會更看重品質和服務;對于政府來說,網購征稅可加大政府對網購的管控能力,進一步了解網購市場經濟,能夠給予行業(yè)更多支持,促進增長。(來源:國際金融報 文/史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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