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經社訊)2月25日,微盟發(fā)布公告稱,公司自2月23日19點起發(fā)現服務出現故障,大面積服務集群無法響應,生產環(huán)境及數據遭受嚴重破壞。經查,本次故障是由微盟核心運維人員因“個人精神、生活原因”的惡意破壞導致。針對這一事件對微盟帶來的影響和損失如何?作為今后的警示互聯網公司又該如何管理?
1、此次微盟爆出的刪庫事件,暴露了部分互聯網公司內部數據管理的混亂。一般而言,互聯網企業(yè)在進行數據管理時,應按照《網絡安全法》、《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對于數據按照重要程度進行分級保護,按理像微盟這種體量的公司對于數據安全和保護的投入和重視程度理應是非常大的。但是此次事件背后隱藏的可能還是利益問題,對企業(yè)來說,數據安全和保護對于是比較大的成本支出,并不能直接創(chuàng)造營收,所以往往有些還在成長階段的企業(yè)不會重視投入,很多制度保護也往往流于表面。微盟的此次事件對于其本身來說不僅對于企業(yè)商譽、服務能力等造成了比較大的沖擊,也反映了內部管理的混亂,對于作為一家公眾公司來說勢必會影響投資人的信心。
2、商戶數據不能找回,按照合同法和侵權責任法的規(guī)定,微盟可能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有合同履行不能或暫時無法履行的違約責任、因合同履行不當致使商戶遭受損失的賠償責任和數據管理不當的侵權責任,具體而言,選擇違約還是侵權可由商家自行選擇。
3、按照按《刑法》第 286 條,“違反國家規(guī)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guī)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tǒng)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處罰?!比绻罄m(xù)司法機關證實該員工“刪庫”的行為是故意犯罪,其行為明顯已經達到了刑法制裁的標準,很可能面臨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