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 記者最新獲悉,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上市公司匹凸匹前實際控制人鮮言向投資者賠付858151元,成為近期個案投資者索賠判決勝訴案例中的一個高點。與此同時,針對上市公司匹凸匹的虛假陳述索賠官司也已經開打。
法院判決公司賠償85余萬
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給鮮言的判決書顯示,鮮言因為其全資控股的公司受讓匹凸匹更名前的多倫股份第一大股東之100%股權未及時披露而引發(fā)證監(jiān)會處罰,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鮮言應當在2012年5月21日股權轉讓協(xié)議簽訂后的3日內編制權益變動報告書,履行公告、報告等信息披露義務,并通知上市公司,并應在2012年6月27日股權變更登記的3日內履行前述信息披露義務。但鮮言直到2012年7月18日才通過多倫投資將相關情況告知多倫股份,2012年7月25日才正式公告《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法院和證監(jiān)會均認為鮮言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構成虛假陳述,故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
據前述獲勝訴判決85萬余元投資者代理律師——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許峰介紹,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除了代理了前述投資者的索賠案件,另外還有十余位投資者索賠匹凸匹前實際控制人鮮言的案件也已經走完庭審程序,金額也接近百萬級,估計很快就會判決。
無巧不成書,雖然針對匹凸匹前控制人鮮言的虛假陳述索賠訴訟時效已于2015年年底屆滿,但緊接著,針對其曾實際控制的這家上市公司匹凸匹的虛假陳述索賠也已經正式啟動了。
公司一個月前收到罰單
2016年3月18日,匹凸匹公告稱,因未及時披露多項對外重大擔保、重大訴訟事項以及2013年年報中未披露對外重大擔保事項,證監(jiān)會對匹凸匹處40萬元罰款,并同時對鮮言處30萬元罰款。
經證監(jiān)會上海證監(jiān)局查,荊門漢通置業(yè)有限公司為多倫股份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2013年到2014年,多倫股份未按規(guī)定披露荊門漢通的多項重大事件,包括:未及時披露荊門漢通于2013年3月2日簽署《擔保函》發(fā)生對外擔保3500萬元的事項、未及時披露荊門漢通于2013年12月31日簽署《擔保函》發(fā)生對外擔保2000萬元的事項、未及時披露荊門漢通于2014年1月6日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發(fā)生對外擔保3216萬元的事項、未及時披露荊門漢通于2014年10月14日接到《應訴通知書》合計被訴承擔擔保責任5500萬元的事項、未及時披露荊門漢通于2014年10月28日獲知其因股東公章被私刻導致發(fā)生對外擔保42104萬元事項。
《投資快報》記者梳理匹凸匹發(fā)布的公告信息發(fā)現,上述提及的子公司股東公章被私刻發(fā)生對外擔保事宜于2015年4月29日首次披露,該日,多倫股份發(fā)布了《上海多倫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函的公告》,首次對外公開披露其因股東公章被私刻導致發(fā)生對外擔保42104萬元事項。而其他的對外擔保以及訴訟信息披露違規(guī)均在2015年4月15日首次對外公告,2015年4月15日,多倫股份公告了上海證監(jiān)局《關于對上海多倫實業(yè)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公開說明措施的決定》,將此次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所提及的擔保以及重大訴訟事項首次公之于眾。并且除了前述臨時信息披露義務違規(guī),多倫股份在2013年年報中未按規(guī)定披露前述荊門漢通對自然人方紅星兩筆債務的擔保事項,合計金額5500萬元,此項違規(guī)也成為上海證監(jiān)局對匹凸匹以及鮮言做出行政處罰的重要理由之一。
索賠訴訟正式啟動
“有了證監(jiān)會的行政處罰作為證據,如果投資者因為匹凸凸上述期間信息披露違規(guī)導致投資損失的,可以發(fā)起索賠?!鄙虾J腥A榮律師事務所許峰律師認為,目前針對上市公司匹凸匹的虛假陳述民事索賠已經具備前置程序,如果投資者是在2013年3月2日至2015年4月15日期間買入多倫股份股票,并且在2015年4月15日之后賣出或者繼續(xù)持有股票,初步判斷是符合此次虛假陳述案索賠條件的,投資者可考慮提起索賠。
另據了解,許峰律師上周已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其代理的首批投資者起訴上市公司匹凸匹的索賠材料,該律師同時稱,法院目前已經收下相關材料,如無意外,將在七日內對相關案件予以受理。此案后續(xù)進展如何,將非常值得關注。(來源:投資快報 文/馮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