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淘寶平臺上一居家用品商家孫先生(美怡靚家燈飾)向“電訴寶”投訴稱其于2024年9月22日在淘寶平臺經(jīng)歷了不合理的“退款”判定,侵害了賣家的權(quán)益,孫先生要求淘寶退還貨款和扣除的運費。
孫先生表示: 1、買家惡意申請質(zhì)量問題退貨退款,并沒有任何的實質(zhì)證據(jù),提供的圖片就是產(chǎn)品的包裝零件圖片;2、買家申請的是退貨退款,物流上門取件,平臺提前退款,物流運輸途中,買家以寄件人的身份召回貨物(順豐快遞已出紅章證明),孫先生并沒有收到退貨;3、淘寶系統(tǒng)已識別到買家異常,已把首次質(zhì)量問題品退指標分剔除,淘寶小二已核實;4、多次線上客服和商家電話申訴,均告知孫先生支持消費者的售后訴求,維持原判。
孫先生稱,買家要求退貨退款,他都沒收到貨物,憑啥申訴不了?再者說,正常買家會在平臺退款后退貨運輸途中把貨物召回嗎?孫先生認為這明顯是騙錢騙貨的,可淘寶平臺小二就是看不到這是詐騙,有點讓商家寒心。做淘寶這么多年,還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騙錢騙貨手段,可淘寶的作為很讓人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