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海市的柯顯示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于12月14日在叮咚買菜APP下單購買了4盒灣仔碼頭韭菜水餃,共消費111.6元。當時購買頁面宣傳是“每買2件減14元”,于是下單購買4盒。后來無意查看訂單時發(fā)現叮咚買菜并沒有減28元只給減了20元,少減8元。本人先后多次和叮咚買菜客服進行溝通,但是商家不肯賠償,叮咚買菜虛假的宣傳誘導消費者進行交易,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違反的《價格法》的相關規(guī)定,涉嫌價格欺詐。本人的訴求是按價格欺詐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500元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