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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經社 研究中心 投訴平臺 專題 導航

網經社旗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fā)布的電子商務領域最權威經濟數據將定期發(fā)送給包括:商務部、工信部、農業(yè)部、統(tǒng)計局、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等十余個部委,以及全國數百個電商/互聯網行業(yè)協(xié)會,已成為全國上萬家電商企業(yè)、數千家VC/PE、數百家高等院校、3000+財經媒體記者、2000+家電商園區(qū)和諸多傳統(tǒng)企業(yè)、上市公司等的重要數據來源及決策依據,是電商行業(yè)最具權威性、影響力的“風向標”及高層決策智庫。

為幫助電商各產業(yè)鏈相關主體更好的規(guī)避法律風險,即時解決法律糾紛,同時幫助需要融資上市的電商提供法律服務,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旗下法律權益部推出電商法律服務產品,包括但不僅限于電商平臺合規(guī)審查與合規(guī)設置、專家法律研討鑒定會、電商法律顧問、電商內部法律培訓、官司訴訟代理、融資并購法律服務等。
中國電子商務行業(yè)年度系列報告啟動 更多報告下載>>

  • 【報告名稱】:2018-2019年度中國電子商務法律報告(pdf下載)
    【編制機構】: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發(fā)布日期】:2019年4月25日
    【表現形式】:文字分析、案例盤點 、律師點評
    【報告鳴謝】:值此《2018-2019 年度中國電子商務法律報告》發(fā)布之際,我們對為本報告編寫過程中,提供案例和觀點的有關部門、電商律師、專家以及廣大電商用戶對我們的支持,表示由衷感謝!

    2012版 2013版 2014版 2015版 2016版 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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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告特色

    ● 唯一性:本報告是國內首部全面系統(tǒng)的電子商務法律報告,每年發(fā)布,迄今已連續(xù)第七年發(fā)布該系列報告。

    ● 全面性:本報告專注電商,研究范圍囊括零售電商、跨境電商、電商物流、電商金融等各電商細分領域,對出現的典型法律案例進行分析解讀,并對年度立法進行聚焦。

    ● 專業(yè)性:本報告由網經社旗下國內知名電商智庫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攜手多位國內電商界一線知名律師共同調研、分析、撰寫而成。

  • 報告目錄

    一、報告概述

    1.1 報告特色

    1.2 報告背景

    1.3 報告目的

    1.4 研究方法

    1.5 監(jiān)測對象

    1.6 報告執(zhí)行

    1.7 報告聲明

    二、十大電商法律案例

    2.1 案例一: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1元官司”案

    2.2 案例二: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刷手”案

    2.3 案例三:攜程用戶買機票后遭詐騙案

    2.4 案例四:共享充電寶“街電”與“來電”專利糾紛案

    2.5 案例五:淘寶店主代購逃稅300萬被判刑案

    2.6 案例六:快遞員起訴“閃送”索賠案

    2.7 案例七:海外直郵淘寶商家賠償案

    2.8 案例八:淘寶與用戶侵權責任糾紛案

    2.9 案例九:杭州首起電商惡意投訴案

    2.10 案例十:上海首例"套路貸"犯罪團伙組織人被判無期徒刑案

    三、十大電商法律關鍵詞

    3.1 關鍵詞一:電子商務法

    3.2 關鍵詞二:押金退還

    3.3 關鍵詞三:租房貸

    3.4 關鍵詞四:高額機票退改簽費

    3.5 關鍵詞五:電商砍單

    3.6 關鍵詞六:社交傳銷

    3.7 關鍵詞七:順風車

    3.8 關鍵詞八:海外代購

    3.9 關鍵詞九:電商搭售

    3.10 關鍵詞十:網貸暴力催收

    四、十大電商相關法律法規(guī)

    4.1 《關于堅持農業(yè)農村優(yōu)先發(fā)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

    4.2 《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4.3 《關于完善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監(jiān)管有關工作的通知》

    4.4 《關于調整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清單的公告》

    4.5 《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

    4.6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

    4.7 《關于改進民航票務服務工作的通知》

    4.8 《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

    4.9 《快遞暫行條例》

    4.10 《網絡預約出租車汽車監(jiān)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管理辦法》

    五、報告附錄

    5.1關于我們

    5.2法律與權益部

    5.3相關報告

    5.4報告編委

  • 報告概述

    報告背景

    2018年是電子商務領域合規(guī)大年,作為我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更是電子商務法律法規(guī)領域的“憲章”《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于8月31日正式頒布,引導電商行業(yè)更加規(guī)范,促進我國電商健康發(fā)展。于此同時,國家針對電子商務/互聯網領域的立法也日趨增速,立法效力等級逐步提升,涉及領域更加全面,個人信息及網絡安全進入普羅大眾視野,電子商務及互聯網也出現了更多全新的商業(yè)模式,熱點事件層出不窮。

    報告目的

    本報告通過對2018年1月1日-2019年3月31日期間發(fā)生的重點電子商務法律現象以及典型案例進行分析解讀,試圖透過表象尋求背后的行業(yè)規(guī)則發(fā)展路徑,從立法、司法、行政、案例、網規(guī)、標準等多個維度展開探索,同時借助熱點事件和實際調查,管窺當前中國電子商務產業(yè)存在的法律與規(guī)則環(huán)境,盤點新規(guī)則、新做法,披露漏洞與不足。

    研究方法

    以網經社旗下電子商務法律求助服務平臺常年監(jiān)測公開案例、司法裁判文書網、律師提供以及媒體報道的電子商務法律案例為研究范本,進行案例解讀分析。

    監(jiān)測對象

    1、零售電商(B2C平臺電商、跨境電商、電商服務商......)

    2、生活服務電商(出行、訂票、外賣......)

    3、電商物流

    4、金融科技 (P2P、網貸、銀行電商......)

    報告執(zhí)行

    本報告由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攜手中心特約研究員、國內知名電商律師群策群議,歷時一年有余,經日常監(jiān)測、案例分析等而成。

    報告聲明

    1、版權聲明:本報告相關知識產權歸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所有,歡迎各企業(yè)、機構、媒體、自媒體、個人等引用本報告數據、內容、圖表,均請注明來源;

    2、風險提示:本報告僅為參考研究資料,不構成投資、決策等任何建議,由此帶來的風險請慎重考慮,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不承擔因使用本報告信息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媒體報道

十大電商法律案例

導讀 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1元官司”案、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刷手”案、攜程用戶買機票后遭詐騙案、共享充電寶“街電”與“來電”專利糾紛案、淘寶店主代購逃稅300萬被判刑案、快遞員起訴“閃送”索賠案、海外直郵淘寶商家賠償案、淘寶與用戶侵權責任糾紛案、杭州首起電商惡意投訴案、上海首例"套路貸"犯罪團伙組織人被判無期徒刑案,上訴案例由報告編寫律師推薦為“2018—2019年度中國十大電子商務領域典型法律案例”,主要涵蓋零售電商、金融科技、跨境電商、生活服務電商以及電商物流。

2018-2019年度中國十大電商領域典型法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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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案例一: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1元官司”案

【案例類型】:信用評價 【所在領域】:網絡零售 【案例簡介】:2018年11月8日,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差評師案在江蘇省海門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全程進行網絡直播——阿里巴巴以侵權為由,將三名利用惡意差評敲詐商家、已被刑事判決的差評師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賠償損失1元、合理支出2萬元,并在淘寶網主頁賠禮道歉。 【法律法規(guī)】:《侵權責任法》等 【律師點評】:隨著電子商務的不斷發(fā)展,在網上購物時根據其他消費者的購物評價來進行決策已成為常態(tài)。因此,對商家來講,消費者的評價會直接影響其交易情況;而作為購物評價這一數據信息的收集者和保管者,該部分數據信息對電子商務平臺亦具有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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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案例二:全國首例電商平臺訴“刷手”案

【案例類型】:網絡刷單 【所在領域】:網絡零售 【案例簡介】:2016年7月,淘寶網發(fā)現李某的多筆交易存在刷單行為,對其賬號作了限制登錄處理。不服氣的李某到法院起訴淘寶網,要求解封賬號并賠償損失。根據《淘寶服務協(xié)議》約定,用戶不得從事刷單等虛假交易行為,否則將構成違約。據此,淘寶網以李某違約為由提出反訴。在被淘寶網反訴后,李某主動撤回對淘寶的起訴。 【法律法規(guī)】:《反不正當競爭法》、《網絡交易管理辦法》 【律師點評】:所謂“刷單”是指買賣家以虛假交易的形式增加產品的銷量,提高商品排名和信譽度,誤導其他購買者。以往對刷單行為的處理,主要是基于刷單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或非法經營來進行處罰。但對于惡意刷單行為人的行為,關注得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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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案例三:攜程用戶買機票后遭詐騙案

【案例類型】:用戶信息泄露 【所在領域】:生活服務電商 【案例簡介】:申女士于2018年8月9日凌晨替同事購買機票,當天上午10點15分收到署名“東方航空”的手機短信,被告知航班取消,讓聯系客服辦理改簽或退票。之后,申女士上當,在騙子的誘導下開通支付寶親密付功能和銀行卡的網銀功能,先后被轉走12萬元。事后,申女士將攜程和支付寶兩家公司一并訴至法院,要求兩公司連帶賠償經濟損失并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法律法規(guī)】:《民法總則》、《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 【律師點評】:本案折射出廣大用戶的信息安全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根據《網絡安全法》規(guī)定,網絡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并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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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超強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例四:共享充電寶“街電”與“來電”專利糾紛案

【案例類型】:知識產權糾紛 【所在領域】:共享經濟 【案例簡介】:2018年,來電曾向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起訴街電、永旺夢樂城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隨后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就來電提出的訴中禁令申請作出裁定,裁決街電公司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停止制造、使用涉嫌侵犯來電公司持有的“吸納式充電裝置”及“移動電源租用設備及充電夾緊裝置”專利權的相關產品;永旺夢樂城停止使用涉嫌侵權產品。 【法律法規(guī)】:《專利法》、《合同法》等 【律師點評】:根據《專利法》的規(guī)定,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而且,是否構成權利侵權,僅根據涉嫌侵權是否全面落入專利權保護范圍來判斷;主觀上是否有侵權故意并非專利侵權成立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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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案例五:淘寶店主代購逃稅300萬被判刑案

【案例類型】:海外代購走私 【所在領域】:跨境電商 【相關快評】:淘寶店主因代購被判10年 電商中心解讀玄機 【案例簡介】:2013年,被告人游燕,她在淘寶開了一家名為“TSHOW進口女裝店”的網店。這家網店售賣進口的高檔服裝,貨源主要來自香港。經統(tǒng)計,被告人游燕在香港刷卡購買并走私進境的服飾金額總計人民幣11400558.93元,經核定,上述服飾偷逃稅款共計人民幣3005187.33元。 【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海關法》、《電子商務法》等 【律師點評】:個人代購與走私的區(qū)別在于有無偷逃關稅,從海外購買回國的物品如果在免稅額度之上的,需要向海關申報,并補足稅款。偽報商品性質、低報商品價值以及入境不申報的行為均屬于走私違法行為,而如果偷逃應繳稅款在10萬元以上,或者1年內因走私受到二次行政處罰后又走私的將構成走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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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例六:快遞員起訴“閃送”索賠案

【案例類型】:合同糾紛 【所在領域】:物流快遞 【案例簡介】:2018年9月3日,陳先生騎車給同城必應公司客戶送貨的過程中,與逆行的三輪摩托車相撞,發(fā)生交通事故。陳先生在事故中受傷,肇事三輪摩托車逃逸,至今沒有找到。當天,陳先生到醫(yī)院治療,門診診斷為:“手部開放性損傷伴骨折(左手小指)”,要求住院治療,住院診斷為:“1、左手小指開放性骨折;2、左手小指中節(jié)指骨粉碎性骨折;3、左手環(huán)指近節(jié)指骨基底部撕脫性骨折;4、左手環(huán)指開放性損傷;5、高血壓病。” 陳先生住院期間共花去醫(yī)療費5403.06元,其被撞壞的車輛被交警拖到事故車停車場存放,花費拖車費300元。 【法律法規(guī)】:《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保險法》、《合同法》等 【律師點評】:目前,閃送平臺在全國200多個城市開展業(yè)務,注冊閃送員近50萬名。如果該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意味著數量龐大的閃送員群體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將難以定性,閃送公司乃至整個互聯網平臺產業(yè)在未來將面臨嚴峻的法律挑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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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友臣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德恒(深圳)律師事務所合伙人

案例七:海外直郵淘寶商家賠償案

【案例類型】:海外直郵 【所在領域】:跨境電商 【案例簡介】:當事人陳某在日籍被告開設的淘寶網店購買“美國有機酵素海藻菌粉”14瓶,每瓶單價695元,共支付貨款9730元。收到實物后,陳某發(fā)現該產品中違法添加有靈芝等傳統(tǒng)中藥材,且雖名為進口食品,但未加貼我國海關進口檢驗檢疫標志。陳某以該產品違反我國食品安全法為由起訴至上海鐵路運輸法院,要求東川退還全部貨款并承擔相當于貨款十倍的賠償金。 【法律法規(guī)】:《電子商務法》等 【律師點評】:這個案件是比較典型的如何區(qū)分和界定跨境電商范圍的問題。根據2018年底國務院各部委相關規(guī)定,對跨境電商的范圍界定是要求,電子商務企業(yè)在境外注冊,通過與海關系統(tǒng)對接的平臺進口,并實現三單比對的才納入跨境電商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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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興發(fā)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市信本師事務所主任

案例八:淘寶與用戶侵權責任糾紛案

【案例類型】:網絡售假 【所在領域】:網絡零售 【案例簡介】:袁志剛于2013年10月至2015年6月期間,在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情況下,仍從杭州四季青服裝市場等地,低價購入假冒“耐克”、“阿迪達斯”注冊商標的服裝,并通過其經營的多家淘寶店鋪予以銷售,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100余萬元。 【法律法規(guī)】:《侵權責任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律師點評】:本案的爭議焦點為袁志剛是否構成對淘寶公司的侵權。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規(guī)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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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超強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例九:杭州首起電商惡意投訴案

【案例類型】:不正當競爭 【所在領域】:網絡購物 【案例簡介】:一名自己賣山寨貨的賣家,竟然冒充該品牌的權利人,把同平臺上賣真貨的賣家全店商品下架。這起糾紛,也是自2018年1月1日電子商務法生效以來,杭州首起電商惡意投訴案件。 【法律法規(guī)】:《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子商務法》等 【律師點評】:所謂不正當競爭行為, 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guī)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本案中,被告通過偽造品牌授權的方式打擊同一電商平臺內其他同業(yè)競爭者,使其自身獲得更多平臺內消費者流量,以此來攫取不正當競爭優(yōu)勢的行為,是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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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毅智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例十:上海首例"套路貸"犯罪團伙組織人被判無期徒刑案

【案例類型】:詐騙犯罪 【所在領域】:電商金融 【案例簡介】:2018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二中院)集中公開開庭宣判了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某等11人、被告 人張某等14人“套路貸”系列詐騙案,以詐騙罪分別判處黃某、謝某、張某3人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15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其余22 名被告人分別判處二年三個月至十三年不等刑期。 【法律法規(guī)】:《刑法》、《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 上海市公安局關于本市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見》等 【律師點評】:去年,中國銀行保險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等四部門聯合下發(fā)通知,四部門下發(fā)的《關于規(guī)范民間借貸行為維護經濟金融秩序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了“套路貸”的危害,并明確規(guī)定,未經有權機關依法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立從事或者主要從事發(fā)放貸款業(yè)務的機構或以發(fā)放貸款為日常業(yè)務活動。

十大電商法律關鍵詞

導讀 2018-2019年,電子商務領域內的事件頻出,例如小紅書被指“種草筆記”代寫、刷量風波、花生日記罰7456萬 社交電商頻觸法律紅線、支付寶還信用卡收費免費移動支付紅利期是否終結、拼多多被“薅羊毛”損失千萬、征收服務費傭金上漲 美團、餓了么、口碑引爭議等,這也足說明在該年度內,在電子商務及互聯領域內風起云涌。
據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100EC.CN)監(jiān)測,電子商務法、押金退還、租房貸、高額機票退改簽費、電商砍單、社交電商傳銷、順風車、海外代購、默認捆綁搭售、網貸暴力催收,是“2018-2019年度十大電子商務法律關鍵詞”


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關鍵詞一:電子商務法

【關鍵詞描述】: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電子商務法》,其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作為電子商務領域的首部基礎性法律,《電子商務法》將對目前的電子商務實踐產生較大影響。 【法律法規(guī)】:《電子商務法》 【相關專題】:首部《電子商務法》解讀報告 【律師點評】:《電子商務法》從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到現在已經有三個月了,它的誕生可以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作為電子商務領域的基本法,不管是電商從業(yè)者,還是普通消費者,都給予了高度的關注,而關于它的討論,更是從出臺到現在一刻都沒有停止過。

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關鍵詞二:押金退還

【關鍵詞描述】:網上訂酒店、騎共享單車等,往往需要消費者先交納部分押金,但隨著電子商務發(fā)展,押金退還問題逐漸凸顯出來。以共享單車為代表的共享經濟模式,押金難退的問題也受到了全國各地多家媒體的關注。面對巨額資金,在制度規(guī)范和監(jiān)管跟不上的情況下,被一些不良企業(yè)利用作為融資圈錢的渠道,衍生出巨大的金融風險,容易造成眾多消費者經濟損失。 【法律法規(guī)】:《合同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關于鼓勵和規(guī)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fā)展的指導意見》等 【律師點評】:共享經濟的興起,為消費者的出行帶來了極大便利,但也存在一定的法律問題及風險。近期,多個共享單車、共享汽車平臺因經營問題出現押金退還難的情況,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給大量用戶造成了損失。

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關鍵詞三:租房貸

【關鍵字描述】:10月16日,我愛我家集團前副總裁胡景暉在朋友圈爆料稱,長租公寓運營商上海寓見公司疑似爆倉。并呼吁相關部門對全國長租公寓運營商展開地毯式排查。作為排名前十的長租公寓,寓見的爆倉對整個長租公寓行業(yè)帶來了巨大影響。 【法律法規(guī)】:《合同法》等 【律師點評】:在租房貸現有的模式下,租客與金融機構之間的貸款合同效力是獨立于租賃合同的,且金融機構實際已支付了全部貸款,那么從法律角度來講,即便租客退租或者被趕出公寓,其仍負有歸還貸款的義務。

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關鍵詞四:高額機票退改簽費

【關鍵詞描述】:5月2日上午,江蘇省消保委根據調查發(fā)現,有不小一部分消費者在機票退改簽過程中遇到過代訂機票網站收取的退票費高于航空公司官網的退票費的情況。針對此現象,江蘇省消保委對涉嫌高額機票退改簽費的八家航空公司及飛豬、驢媽媽、藝龍、途牛、攜程、同程、去哪兒等七家OTA平臺啟動約談程序。 【法律法規(guī)】:《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航國內航空運輸價格改革方案》等 【律師點評】:1996年施行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guī)則》曾規(guī)定,旅客在航班規(guī)定離站時間24小時以內、兩小時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10%的退票費;在航班規(guī)定離站時間前兩小時以內要求退票,收取客票價20%的退票費。而在2004年修訂時將這一條款被刪除。因此,目前國內并沒有統(tǒng)一的退票費用規(guī)則,實際操作中都由各航空公司決定。

李旻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

關鍵詞五:電商砍單

【關鍵詞描述】:2018年8月31日通過的《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電商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約定消費者支付價款后合同不成立。2018年11月8日,北京市消費者協(xié)會與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共同發(fā)表聲明,督促廣大電子商務經營者對標《電子商務法》有關規(guī)定,及時調整不合規(guī)條款,杜絕“砍單”行為。 【法律法規(guī)】:《合同法》、《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 【律師點評】:曾經,在網絡購物中,在《用戶協(xié)議》中約定,以收到商家的確認郵件或者商品實際發(fā)貨后合同才成立,屬于電商經營者的慣常做法。由于《用戶協(xié)議》屬于格式條款,消費者對上述約定根本無法拒絕。因此,經營者只要選擇不實際發(fā)貨,那么即使用戶已經下單并實際支付貨款,網購合同就不會成立,在商家的促銷活動中,消費者遭遇“砍單”后只能選擇退款,難以要求商家繼續(xù)履行交貨義務。

麻策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聯合創(chuàng)始人律師

關鍵詞六:社交電商傳銷

【關鍵詞描述】:近年來,在傳統(tǒng)模式的傳銷活動得到一定遏制的同時,網絡傳銷卻有不斷發(fā)展的趨勢。3月14日,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廣州花生日記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傳銷(直銷)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決定。 【法律法規(guī)】:《禁止傳銷條例》、《刑法》等 【律師點評】:從入門費、團隊計酬、受害人、行為人等分析花生日記到底是不是傳銷?社交電商是不是傳銷?結論是廣州市工商局此次針對花生日記的行政處罰,其實是在扼殺電商,沒有搞懂這類社交電商背后的商業(yè)邏輯,完全是照本宣科式執(zhí)法。

董毅智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關鍵詞七:順風車

【關鍵詞描述】:2018年8月24日下午,浙江溫州樂清市女孩趙某在虹橋鎮(zhèn)乘坐滴滴順風車前往永嘉縣,在向朋友發(fā)送“救命”訊息后失聯。滴滴公司再一次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諸多對滴滴平臺整改的質疑也隨之出現。 【法律法規(guī)】:《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 【律師點評】:出事后我們必然要問責滴滴出行,一個平臺企業(yè)若不能做到資質的審核、緊急機制的維護,便是妄圖獲利卻連責任都擔不起的無恥之徒。滴滴更不能將自己與普通電商平臺劃起等號,性命攸關之事如何用金錢衡量?

董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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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八:海外代購

【關鍵詞描述】:伴隨跨境電商發(fā)展,代購行業(yè)的規(guī)模也越來越龐大,并滋生了許多亂象,偷漏稅、假貨泛濫、個人信息遭泄露、售后推卸責任等問題層出不窮。同時,個人代購行為存在監(jiān)管難的問題,尤其是在朋友圈。維權難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微商無實體店、無營業(yè)執(zhí)照、無信用擔保、無第三方交易平臺以及進入門檻低,缺乏完善的交易系統(tǒng)。 【法律法規(guī)】:《電子商務法》等 【律師點評】:《電子商務法》規(guī)定海外代購滿足“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提供服務”、“經營”的要件。本條重點在于“經營活動”,并不是說消費者去國外幫朋友帶東西就會被認為屬于范疇內,而是在于其行為是否會被認定為“經營活動”,在這一點的認定上,可能需要參考盈利數額、活動次數、時間長短等。

董毅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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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九:默認捆綁搭售

【關鍵詞描述】:在過去的2018年里,在線旅游(OTA)平臺默認捆綁銷售問題一直廣受詬病,買機票搭個“專車”接送,訂酒店搭個SPA放松……看似貼心的服務,有些卻是默認搭售,讓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購買了。 【法律法規(guī)】:《電子商務法》、《關于規(guī)范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的通知》等 【相關快評】:OTA再調查:《電商法》后還有默認搭售? 【律師點評】:針對詬病已久的搭售行為,中國民航局運輸司早在2017年8月9日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的通知》,要求嚴禁互聯網機票銷售中的“搭售”行為,并表示要加強對互聯網機票銷售行為的監(jiān)督管理。因此,各互聯網機票銷售平臺更不能以默認選項的方式“搭售”機票以外的服務產品,并且應當通過清晰顯著、明白無誤的形式設置為旅客自主選擇項。

董毅智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關鍵詞十:網貸暴力催收

【關鍵詞描述】:2018年,P2P網貸行業(yè)出現倒閉跑路潮,不少用戶的“血汗錢”一去不復返,而另一方面高額利息等負面新聞一直困擾著行業(yè)的發(fā)展,不少用戶被網貸平臺的高額利息給“套路”了。借貸逾期被催收是一件很正常的事,然而以恐嚇、威脅、騷擾等方式暴力催收卻時常發(fā)生。 【法律法規(guī)】:《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關于規(guī)范整頓“現金貸”業(yè)務的通知》、《關于網絡借貸不實廣告宣傳涉嫌欺詐和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風險提示》、《關于開展高息現金貸等業(yè)務自查整改的通知》等 【律師點評】:對于現金貸行業(yè)的規(guī)制,由于行業(yè)早期規(guī)模很小,在2016年之前基本沒有進入監(jiān)管的視野,而在2017年4月明確互金行業(yè)專項整治工作整體延期之后,監(jiān)管層將現金貸也納入了互金行業(yè)專項整治工作中。在2017年12月1日發(fā)布的《關于規(guī)范整治“現金貸”業(yè)務的通知》更是進一步明確了對于現金貸的詳細監(jiān)管和規(guī)制措施。

報告審定

中心職務: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主任 研究員

國內“互聯網+產業(yè)”研究者,牽頭主編了國內第一套系統(tǒng)性介紹《互聯網+》系列著作,中國“互聯網+”智庫發(fā)起人。長達十余年長期專注于“互聯網+產業(yè)”、電子商務、O2O、大數據、互聯網金融、電商物流等領域研究,并因此屢屢受聘于清華大學特聘教授、浙江大學客座教授、上海交通大學主講教授等多所國內一流大學。

此外,曹磊還擔任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中國經濟年鑒(電子商務篇)》主編、中國電子商務專家?guī)鞂<?、中國電子商務協(xié)會網絡整合營銷研究中心專家、國務院《網絡商品交易及服務監(jiān)督管理條例》立法組副組長、中國服裝協(xié)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首席電子商務官聯盟專家委員等。還受聘全國多省市電子商務專家顧問,以及受聘于多家海外全球知名投資、咨詢機構。

每年,接受包括人民日報、新華社、CCTV等在內的數百家境內外媒體采訪,為國內業(yè)內知名“意見領袖”。曹磊的觀點、報告、著作為多部委決策參考,推動了電商法規(guī)完善與環(huán)境的凈化,多次引起高層批示,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我國電子商務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在國內電子商務業(yè)界享有較高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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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統(tǒng)籌

專家介紹: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 分析師

研究領域:主持開展中國電子商務法律求助服務平臺相關法律求助、法律報告調研、法律法規(guī)研究、電商律專家認證等相關工作。

此外負責主持開展電子商務消費糾紛調解平臺涉及網絡購物、O2O、物流快遞、網絡支付、消費欺詐等電務消費過程的投訴受理、維權協(xié)調、消費提示、數據分析、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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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介紹: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法律與權益部 助理分析師

研究領域:電商權益保護、電商法律法規(guī)、網絡信用、網絡傳銷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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